第三章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审计的历中十分悠久,但审计准则的延生不到到60年的时间。近60年来,审计职业 界在审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审计准则理 论方面,创立了以爱德华·斯坦泼、莫里斯·穆尼兹的《国际审计标准》为代表的审计 准则理论体系。在审计准则的实践方面,继1948年美国一般公认审计准则诞生以后, 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德国、加拿大、法国、荷兰、英国等百余个国家相继。制定 发布了本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很多国家不仅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而且还制定、发布了政府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随着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职能和业 务范围的展,准则不权在独立审计领域发挥作用,而日也在非审计鉴证服务领域甚至 会计咨询与服务领域发挥作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了本国的鉴证聘约准则 管理咨询服务准则以及会计和检查服务准则。与审计实务的国际协调相适应,审计准则 国际趋同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各个区域性、因际性会计组织乃至证券组织和其他因际性 政治、经济组织纷纷致力于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活动,作为其直接后果,一套较为成熟 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也己呈现在世人的面前。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了着力完善我固审计准则体系、加速实现 国际趋同的审计准则改革目标,拟订了22项准则,并对26项准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 完善,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 施行。这些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己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 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毫无疑问,研究和制定中国独立审计 准则是尽快实现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独 立审计事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历史性选择。 通过本章的学习,将能够: 1.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作用: 2.掌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基本框架: 3.掌握各项业务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核心要求: 4.掌握质量控制准则的核心要求。 第一节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概述 一、主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职业规范。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使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时有了规范和指南,也便于 考核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推动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作 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 1-
- 1 -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审计的历史十分悠久,但审计准则的诞生不到 60 年的时间。近 60 年来,审计职业 界在审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审计准则理 论方面,创立了以爱德华·斯坦泼、莫里斯·穆尼兹的《国际审计标准》为代表的审计 准则理论体系。在审计准则的实践方面,继 1948 年美国一般公认审计准则诞生以后, 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德国、加拿大、法国、荷兰、英国等百余个国家相继.制定、 发布了本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很多国家不仅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而且还制定、发布了政府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随着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职能和业 务范围的扩展,准则不仅在独立审计领域发挥作用,而且也在非审计鉴证服务领域甚至 会计咨询与服务领域发挥作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了本国的鉴证聘约准则、 管理咨询服务准则以及会计和检查服务准则。与审计实务的国际协调相适应,审计准则 国际趋同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各个区域性、国际性会计组织乃至证券组织和其他国际性 政治、经济组织纷纷致力于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活动,作为其直接后果,一套较为成熟 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也已呈现在世人的面前。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了着力完善我国审计准则体系、加速实现 国际趋同的审计准则改革目标,拟订了 22 项准则,并对 26 项准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 完善,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由财政部发布,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 施行。这些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 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毫无疑问,研究和制定中国独立审计 准则是尽快实现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独 立审计事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历史性选择。 通过本章的学习,将能够: 1.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作用; 2.掌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基本框架; 3.掌握各项业务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核心要求; 4.掌握质量控制准则的核心要求。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概述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职业规范。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使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时有了规范和指南,也便于 考核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推动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作 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
建立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就确立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范,使注册会计师在执 行业务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比如,执业准则规范了在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如何签订审 计业务约定书,如何编制审计计划,如何实施审计程序,如何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如何 与治理层进行沟通,如何利用其他实体的工作,如何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如何控制审计 质量等。执业准则也对注册会计师从事财务报表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进行了 规范。这就使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的每一环节都有了相应的依据和标准,从而规范了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遵循的规范作了全面规定,既涵盖了 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等业务领域,又为质量控制提供了标准。其中的审计准则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以及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格 式和类型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只要注册会计师遵照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执业质量 就有了保证。另外,执业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它的实施有助于注 册会计师理论和实务水平的提高。 (三)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注册会计师行业相负若对会计信息质量讲行鉴证的重要职能,客观上起若维护社会 公众利益的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立足于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充分研究 和分析了新形势下资本市场发展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面临的挑战与困难,强化了注册 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细化了对注册会计师揭示和防范市场风险的指导。其中,审计准则 要求注册会计师强化审计的独立性,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切 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提高识别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加积极地承担对财务报 表舞整的发现贵任,始终把村公众利益的维护作为宙计准则的衡量标尺。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实施,必将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和风险防范,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实现 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施行对我固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政府对上市公司监管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来自上市公司的 财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对此出具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市 计,提高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二是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证券市场是重要的资本 市场,注册会计师通过为投资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证券市场的 欺诈行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安全感,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三是推动国有企业 的改革。注册会计师通过提供审计等服务,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 经济结构调整等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 步,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作出了贡狱。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 深化和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大量新型复杂的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 活动模式的出现,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和专业咨询的依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制定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注册会计师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2
- 2 - 建立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就确立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范,使注册会计师在执 行业务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比如,执业准则规范了在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如何签订审 计业务约定书,如何编制审计计划,如何实施审计程序,如何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如何 与治理层进行沟通,如何利用其他实体的工作,如何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如何控制审计 质量等。执业准则也对注册会计师从事财务报表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进行了 规范。这就使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的每一环节都有了相应的依据和标准,从而规范了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遵循的规范作了全面规定,既涵盖了 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等业务领域,又为质量控制提供了标准。其中的审计准则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以及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格 式和类型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只要注册会计师遵照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执业质量 就有了保证。另外,执业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它的实施有助于注 册会计师理论和实务水平的提高。 (三)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注册会计师行业担负着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鉴证的重要职能,客观上起着维护社会 公众利益的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立足于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充分研究 和分析了新形势下资本市场发展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面临的挑战与困难,强化了注册 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细化了对注册会计师揭示和防范市场风险的指导。其中,审计准则 要求注册会计师强化审计的独立性,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切 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提高识别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加积极地承担对财务报 表舞弊的发现责任,始终把对公众利益的维护作为审计准则的衡量标尺。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实施,必将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和风险防范,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实现 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施行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政府对上市公司监管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来自上市公司的 财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对此出具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审 计,提高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二是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证券市场是重要的资本 市场,注册会计师通过为投资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证券市场的 欺诈行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安全感,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三是推动国有企业 的改革。注册会计师通过提供审计等服务,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 经济结构调整等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 步,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作出了贡献。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 深化和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大量新型复杂的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 活动模式的出现,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和专业咨询的依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制定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注册会计师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指导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宙计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效果,特别是为降 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优化资源配置提供高质量的会计服务和专业 支持,有若重要的作用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基本体系 2001年以来,针对国际资本市场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国际审计准则制定 机构改讲了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机制和程官,强调以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全面引入了 风险导向审计的概念,全面提升了国际审计准则质量。在充分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基础 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因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以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多 元化的需要。原审计准则体系包含了部分非审计业务准则,如《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9 一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 一盈利预测审核》、《独 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一会计报表审阅》等,造成了以审计准则的名义规范其他业 务类型的问题。因此,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非审计业务 准则从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中分离出来,按照其业务性质冠以适当的名称。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包括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准则。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有时将执业准则简称为“审计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等 的不同,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以下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其中,审计 准则是整个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 审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业务。在提供审计服务时, 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并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 审阅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阅业务。在提供审阅服务时, 注册会计师对所审阅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并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其他 鉴证业务,根据鉴证业务的性质和业务约定的要求,提供有限保证或合理保证。 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提供管理咨询等 其他服务。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注册会计师不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 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守的质量控制政策 和程序,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 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共包括48项准则,其具体构成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1项):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1633号(41项):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1项): (4)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3111号(2项): (⑤)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4111号(2项): (6)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1项)。 .3-
- 3 - 指导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效果,特别是为降 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优化资源配置提供高质量的会计服务和专业 支持,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基本体系 2001 年以来,针对国际资本市场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国际审计准则制定 机构改进了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机制和程序,强调以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全面引入了 风险导向审计的概念,全面提升了国际审计准则质量。在充分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基础 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以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多 元化的需要。原审计准则体系包含了部分非审计业务准则,如《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 9 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 5 号——盈利预测审核》、《独 立审计实务公告第 10 号——会计报表审阅》等,造成了以审计准则的名义规范其他业 务类型的问题。因此,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非审计业务 准则从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中分离出来,按照其业务性质冠以适当的名称。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包括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准则。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有时将执业准则简称为“审计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 的不同,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以下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其中,审计 准则是整个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 审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业务。在提供审计服务时, 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并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 审阅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阅业务。在提供审阅服务时, 注册会计师对所审阅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并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其他 鉴证业务,根据鉴证业务的性质和业务约定的要求,提供有限保证或合理保证。 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提供管理咨询等 其他服务。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注册会计师不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 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守的质量控制政策 和程序,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 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共包括 48 项准则,其具体构成是 (1)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1 项);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1633 号(41 项);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1 项); (4)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3111 号(2 项); (5)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 4101 号~4111 号(2 项); (6)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1 项)
第二节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体系由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构成。其中,鉴证业 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 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 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该准则共九章六十条,主要对 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业务承接,以及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 鉴证报告等鉴证业务的要素等方面进行阐述。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 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依据该准则制定的审计准则、审阅 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如果一项鉴证业务只是某项综合业务的构成部分,该准则仅 适用于该业务中与鉴证业务相关的部分。如果某项业务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 使用者,但在其他所有方面符合审计准则、审阅准则或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注册 会计师和责任方可以协商运用该准则的原则。但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报告中应 注明该报告仅供责任方使用。 注册会计师执行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时,除有 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该准则办理。 某些业务可能符合鉴证业务的定义,使用者可能从业务报告的意见、观点或措辞中 推测出某种程度的保证,但如果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注册会计师执行这些业务不必遵守 该准测: (1)注册会计师的意见、观点或措辞对整个业务而言仅是附带性的: (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书面报告被明确限定为仅供报告中所提及的使用者使用: (③)与特定预期使用者达成的书面协议中,该业务未被确认为鉴证业务: (4)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中,该业务未被称为鉴证业务。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共包括41项,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 审计业务。审计准则涉及审计业务的一般原则与责任、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利 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审计结论与报告、特殊领域审计六个方面。 (一一般原则与责任 规范审计业务的一般原则与责任的准则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 号 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 一审 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一 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 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 一审计工作底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114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因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 号 一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 4
- 4 - 第二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体系由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构成。其中,鉴证业 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 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 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该准则共九章六十条,主要对 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业务承接,以及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 鉴证报告等鉴证业务的要素等方面进行阐述。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 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依据该准则制定的审计准则、审阅 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如果一项鉴证业务只是某项综合业务的构成部分,该准则仅 适用于该业务中与鉴证业务相关的部分。如果某项业务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 使用者,但在其他所有方面符合审计准则、审阅准则或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注册 会计师和责任方可以协商运用该准则的原则。但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报告中应 注明该报告仅供责任方使用。 注册会计师执行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时,除有 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该准则办理。 某些业务可能符合鉴证业务的定义,使用者可能从业务报告的意见、观点或措辞中 推测出某种程度的保证,但如果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注册会计师执行这些业务不必遵守 该准则: (1)注册会计师的意见、观点或措辞对整个业务而言仅是附带性的;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书面报告被明确限定为仅供报告中所提及的使用者使用; (3)与特定预期使用者达成的书面协议中,该业务未被确认为鉴证业务; (4)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中,该业务未被称为鉴证业务。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共包括 41 项,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 审计业务。审计准则涉及审计业务的一般原则与责任、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利 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审计结论与报告、特殊领域审计六个方面。 (一)一般原则与责任 规范审计业务的一般原则与责任的准则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11 号——审 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 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2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1 号——
与治理层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一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八项。 《中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一财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共八 章二十四条,指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 会计师的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并从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财务报表 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职业怀疑态度、合理保证、审计风险 和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共五章十六条,主要 对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连续审计、审计业务的变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的目的 在于规范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程序,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人 员责任。该准则共八章三十五条,主要从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 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项目组的工作委派、业务执行、监控等方面 从执行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层面上对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进行了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 一审计工作底福》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费 规范了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 归档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 一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共十四 章九十条,对舞弊的特征,治理层、管理层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职业怀疑态度, 项目组内部的讨论,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对舞弊导 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价审计证据,与管理层、治理层和监管机构的沟通,无法猴续执 行审计业务时的考虑,以及审计工作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宙计准则第1142号 一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若虑》旨 在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明确执业责任。该准则共七章 三十七条,主要从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对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考虑、发 现违反法规行为时实施的审计程序、对违反法规行为的报告和解除业务约定等方面进行 了阐述。注册会计师接受专项委托审计并报告被审计单位遵守特定法律法规的业务不适 用这一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一与治理层的沟通》共六章六十七条。该 准则主要从沟通的对象、沟通的事项、沟通的过程和记录几个方面对注册会计师与被审 计单位治理层的沟通进行了规范。准则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与治理层沟通的 事项包括: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注册 会计师的独立性。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就要求和商定沟通的其他事项和补充事项与 治理层沟通。准则还对沟通过程中的形式、时间和保密作出了具体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旨在规范前 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该准则共五章十七条,分别对接受委托前的沟通、接受委托后 的沟通和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的处理进行了规范。 .5-
- 5 - 与治理层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2 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八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共八 章二十四条,指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 会计师的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并从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财务报表 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职业怀疑态度、合理保证、审计风险 和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11 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共五章十六条,主要 对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连续审计、审计业务的变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的目的 在于规范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程序,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人 员责任。该准则共八章三十五条,主要从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 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项目组的工作委派、业务执行、监控等方面, 从执行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层面上对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进行了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 规范了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 归档。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共十四 章九十条,对舞弊的特征,治理层、管理层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职业怀疑态度, 项目组内部的讨论,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对舞弊导 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价审计证据,与管理层、治理层和监管机构的沟通,无法继续执 行审计业务时的考虑,以及审计工作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2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旨 在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明确执业责任。该准则共七章 三十七条,主要从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对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考虑、发 现违反法规行为时实施的审计程序、对违反法规行为的报告和解除业务约定等方面进行 了阐述。注册会计师接受专项委托审计并报告被审计单位遵守特定法律法规的业务不适 用这一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1 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共六章六十七条。该 准则主要从沟通的对象、沟通的事项、沟通的过程和记录几个方面对注册会计师与被审 计单位治理层的沟通进行了规范。准则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与治理层沟通的 事项包括: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注册 会计师的独立性。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就要求和商定沟通的其他事项和补充事项与 治理层沟通。准则还对沟通过程中的形式、时间和保密作出了具体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2 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旨在规范前 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该准则共五章十七条,分别对接受委托前的沟通、接受委托后 的沟通和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的处理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