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其他货币资金审计 一、审计目标 其他货币资金的审计目标主要包括:(1)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 中的其他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日是否确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2)确定被审计单位在特定期间内发生的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均已记 录完毕,有无遗漏。(3)确定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4④)确定其他货 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符合性测试 一般而言,一个良好的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同现金的内部控制一样,也 应达到以下几点:(1)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②)其他货币 资金收入、支出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3)全部收支及时准确人账,并且支 出要有核准手续。(4)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 其他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程序包括: 1.了解其他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2.抽取并检查收支凭证 3.抽取一定期间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与总账核对 4,评价其他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实质性测试 其他货币资金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主要包括:(1)核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 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各明细账期末合计数与总账数是否相符。(②)函证外埠 存款户、银行汇票存款户、银行本票存款户期末余额。(3)对于非记账本位币 的其他货币资金,检查其折算汇率是否正确。(4)抽查一定样本量的原始凭 证进行测试,检查其经济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适当的审批授权,并核对相关 账户的进账情况。(⑤)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大额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如 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6)检查其他货币资金的披露是否恰当。 第六节特殊项目审计 一、期初余额的审计 从目前看,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 被审计单位首次接受审计。二是被审计单位更换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必然会沙 及对会计报表期初余额如何审计的问题。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 会计报表审计》第十七条规定:“首次接受委托涉及的会计报表期初余额, 或在需要发表审计意见的当期会计报表中使用了前期会计报表的数据,注册 会计师应进行适当的审计。” .6
- 6 - 第五节 其他货币资金审计 一、审计目标 其他货币资金的审计目标主要包括:(1)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 中的其他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日是否确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2)确定被审计单位在特定期间内发生的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均已记 录完毕,有无遗漏。(3)确定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4)确定其他货 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符合性测试 一般而言,一个良好的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同现金的内部控制一样,也 应达到以下几点:(1)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 (2)其他货币 资金收入、支出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3)全部收支及时准确人账,并且支 出要有核准手续。(4)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 其他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程序包括: 1.了解其他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2.抽取并检查收支凭证 3.抽取一定期间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与总账核对 4,评价其他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实质性测试 其他货币资金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主要包括:(1)核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 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各明细账期末合计数与总账数是否相符。(2)函证外埠 存款户、银行汇票存款户、银行本票存款户期末余额。(3)对于非记账本位币 的其他货币资金,检查其折算汇率是否正确。 (4)抽查一定样本量的原始凭 证进行测试,检查其经济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适当的审批授权,并核对相关 账户的进账情况。(5)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大额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如 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6)检查其他货币资金的披露是否恰当。 第六节 特殊项目审计 一、期初余额的审计 从目前看,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 被审计单位首次接受审计。二是被审计单位更换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必然会涉 及对会计报表期初余额如何审计的问题。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1 号—— 会计报表审计》第十七条规定:“首次接受委托涉及的会计报表期初余额, 或在需要发表审计意见的当期会计报表中使用了前期会计报表的数据,注册 会计师应进行适当的审计
(一)期初余额的含义 所谓期初余额,是指首次接受委托时,所审计会计期间期初已存在的余 额。理解这个概念,需要把握以下特征: 1.期初余额是所审会计期间期初已存在的余额。 2.期初余额反映了前期交易、事项及其会计处理的结果 3.期初余额与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相联系。所谓首次接受委托,是 指会计师事务所在被审计单位上期会计报表未经独立审计,或由其他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情况下接受的审计委托。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合理运用 专业判断,以确定期初余额的审计范围。判断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的影 响程度应着眼于以下三方面:一是上期结转至本期的金额 :二是上期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三是上期期末已存在的或有事项及承诺。注册会计师应以这三 方面的内容为依据,确定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一般无须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 见,但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并充分考虑相关审计结论对所审计会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影响,也就是说: 1.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所审计会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 一般无须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 2.虽然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但因为期初余额是 本期会计报表的基础,所以要对期初余额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 3.注册会计师要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审计形成的相关结论对所审计会计报 表的影响,以决定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二)期初余额的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对期初余额进行审计,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 证实:会计报表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和漏报: 上期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结转至本期,或者己按要求恰当地重新表述;上期适 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是否一贯遵循,变更是否合理:上期期末存在的或 有事项是否己作恰当处理。 为达成上述期初余额的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程序通 常包括: 1.分析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是否一贯运用。 2.分析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者己恰当地重新表述 上期审计调整分录是否己正确人账。 3.了解上期会计报表是否经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
- 7 - (一)期初余额的含义 所谓期初余额,是指首次接受委托时,所审计会计期间期初已存在的余 额。理解这个概念,需要把握以下特征: 1.期初余额是所审会计期间期初已存在的余额。 2.期初余额反映了前期交易、事项及其会计处理的结果 3.期初余额与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相联系。所谓首次接受委托,是 指会计师事务所在被审计单位上期会计报表未经独立审计,或由其他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情况下接受的审计委托。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合理运用 专业判断,以确定期初余额的审计范围。判断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的影 响程度应着眼于以下三方面:一是上期结转至本期的金额;二是上期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三是上期期末已存在的或有事项及承诺。注册会计师应以这三 方面的内容为依据,确定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一般无须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 见,但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并充分考虑相关审计结论对所审计会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影响,也就是说: 1.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所审计会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一般无须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 2.虽然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但因为期初余额是 本期会计报表的基础,所以要对期初余额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 3.注册会计师要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审计形成的相关结论对所审计会计报 表的影响,以决定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二)期初余额的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对期初余额进行审计,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 证实:会计报表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和漏报; 上期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结转至本期,或者已按要求恰当地重新表述;上期适 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是否一贯遵循,变更是否合理;上期期末存在的或 有事项是否已作恰当处理。 为达成上述期初余额的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程序通 常包括: 1.分析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是否一贯运用。 2.分析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者已恰当地重新表述 上期审计调整分录是否已正确人账。 3.了解上期会计报表是否经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