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第三章出境检疫 第一节、出境动物检疫 出境动物检疫的意义:为了促进我国动物出口贸易的发展,维护我国对外贸 易的信誉,拉动我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好出境动物检疫工作。 (一)定义 出境动物系指我国向境外的国家或地区输出的家畜、禽类、伴侣动物、观赏 动物、毛皮兽、水生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驯化或未驯化的野生动物、实 验动物等。 出境动物输出前应根据《动植物检疫法》和《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及有 关规定进行检疫。检疫内容根据双边动物检疫协议、协定或动物检疫议定书、输 入国的兽医卫生要求并参照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要求确定。 出境动物检疫一般包括监督管理、报检、产地检疫、隔离检疫、实验室检验、 出境现场检疫等方面。 (二)监督管理 检验检疫机关对大批量、经常性输出动物的生产企业及中转包装场进行常年 性、全过程的检疫监督管理,并实行出境动物检疫许可证制度。 1.注册申请:拟大批量、经常性输出动物的企业或其代理人应事先向所在地 或附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供企业的有关资料,如企业营 业许可证、饲养区或中转包装场平面图、兽医卫生制度、检疫防疫管理制度等。 2.检疫考察: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到企业注册申请后应派员前往输出动物企业 进行实地检疫考察。经考察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准予经营输出动物业务,并发给 出境动物检疫许可证。 (1)饲养场须在非动物疫区,周围无畜牧兽医单位、屠宰场、生物药厂、 远离农贸市场、居民区、交通主干道,并有围墙与外界环境隔离。 (2)场内有完整的防疫设施和条件,有专职兽医或水产防疫人员,有切实 有效的兽医卫生制度和措施。 (3)场内动物养殖区设计布局合理,便于防疫消毒。 (4)生产区与办公生活区严格分开,出入生产区人员、物品均须经过淋浴、 更衣、消毒
第一篇 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34 第三章 出境检疫 第一节、出境动物检疫 出境动物检疫的意义:为了促进我国动物出口贸易的发展,维护我国对外贸 易的信誉,拉动我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好出境动物检疫工作。 (一) 定义 出境动物系指我国向境外的国家或地区输出的家畜、禽类、伴侣动物、观赏 动物、毛皮兽、水生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驯化或未驯化的野生动物、实 验动物等。 出境动物输出前应根据《动植物检疫法》和《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及有 关规定进行检疫。检疫内容根据双边动物检疫协议、协定或动物检疫议定书、输 入国的兽医卫生要求并参照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要求确定。 出境动物检疫一般包括监督管理、报检、产地检疫、隔离检疫、实验室检验、 出境现场检疫等方面。 (二) 监督管理 检验检疫机关对大批量、经常性输出动物的生产企业及中转包装场进行常年 性、全过程的检疫监督管理,并实行出境动物检疫许可证制度。 1.注册申请:拟大批量、经常性输出动物的企业或其代理人应事先向所在地 或附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供企业的有关资料,如企业营 业许可证、饲养区或中转包装场平面图、兽医卫生制度、检疫防疫管理制度等。 2.检疫考察: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到企业注册申请后应派员前往输出动物企业 进行实地检疫考察。经考察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准予经营输出动物业务,并发给 出境动物检疫许可证。 (1)饲养场须在非动物疫区,周围无畜牧兽医单位、屠宰场、生物药厂、 远离农贸市场、居民区、交通主干道,并有围墙与外界环境隔离。 (2)场内有完整的防疫设施和条件,有专职兽医或水产防疫人员,有切实 有效的兽医卫生制度和措施。 (3)场内动物养殖区设计布局合理,便于防疫消毒。 (4)生产区与办公生活区严格分开,出入生产区人员、物品均须经过淋浴、 更衣、消毒
第一篇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5)有可供隔离检疫用的动物舍、池及附带设施,其条件符合《进出境动 物临时隔离场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6)有对动物粪便、动物尸体、生产区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和手段。 (7)场内饲养的动物有科学的免疫程序,历年未发生过严重的传染疫病。 如进口有要求,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输出动物企业可以接受进口国兽医官员考 察,并申请改过的注册登记。 3.日常监管:检验检疫机构对注册登记的输出动物企业进行经常性抽检和年 审或定期采样检验。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注册企业及时整改,未能改正并 严重影响输出动物检疫的,要吊销其出境动植物检疫证书并中止其输出动物业务 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4,运输检疫监管:出境动物输出时,产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监管输出动物企 业到离境口岸的运输工具、中转场地的防疫消毒工作,必要时可派员监督押运至 出境口岸。 (三)报检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动物出境前60天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预报,并提 交与该动物有关资料:隔离检疫前一周持贸易合同、信用证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 机构报检:实行检疫监管的输出动物生产企业出示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 家规定保护动物应有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输出非供屠宰用 的畜禽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的审 批单:输出观赏鱼类须有养殖场供货证明、养殖场或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证和委 托书。出境伴侣动物,离境前持出境前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 健康证书及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到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每位出境旅客限 带1只伴侣动物。出境观赏动物,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持贸易 合同或演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信用证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四)产地检疫 输出方有要求的,可在产地对输出动物进行检疫。产地检疫可由县级以上的 检疫部门(含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和我国的有关规定事
第一篇 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35 (5)有可供隔离检疫用的动物舍、池及附带设施,其条件符合《进出境动 物临时隔离场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6)有对动物粪便、动物尸体、生产区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和手段。 (7)场内饲养的动物有科学的免疫程序,历年未发生过严重的传染疫病。 如进口有要求,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输出动物企业可以接受进口国兽医官员考 察,并申请改过的注册登记。 3.日常监管:检验检疫机构对注册登记的输出动物企业进行经常性抽检和年 审或定期采样检验。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注册企业及时整改,未能改正并 严重影响输出动物检疫的,要吊销其出境动植物检疫证书并中止其输出动物业务 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4.运输检疫监管:出境动物输出时,产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监管输出动物企 业到离境口岸的运输工具、中转场地的防疫消毒工作,必要时可派员监督押运至 出境口岸。 (三)报检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动物出境前 60 天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预报,并提 交与该动物有关资料;隔离检疫前一周持贸易合同、信用证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 机构报检;实行检疫监管的输出动物生产企业出示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 家规定保护动物应有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输出非供屠宰用 的畜禽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的审 批单;输出观赏鱼类须有养殖场供货证明、养殖场或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证和委 托书。出境伴侣动物,离境前持出境前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 健康证书及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到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每位出境旅客限 带 1 只伴侣动物。出境观赏动物,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动物出境前 30 天持贸易 合同或演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信用证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四)产地检疫 输出方有要求的,可在产地对输出动物进行检疫。产地检疫可由县级以上的 检疫部门(含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和我国的有关规定事
第一篇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实并出具检疫证书。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视需要到产地了解、参加或监管检 疫工作。 产地检疫包括如下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2.临诊检查:精神、饮食欲、运动、皮肤、可视粘膜、排泄、常规检查如 心跳、呼吸、体温的检测等。 3.筛选动物:将临诊检查合格,并符合贸易合同要求的动物集中饲养,进 入下一个检疫程序。 水生动物的产地检疫包括: (1)调查养殖场内近期有无传染病发生,有无传染病流行史,水质是否被 污染。 (2)养殖场附近水域不无传染病发生,水质是否被污染,是否出现赤潮。 (3)养殖场是否有健全的防疫管理措施和档案。 (4)对养殖场的动物进行现场观察。 (五)隔离检疫 输入方有要求的,出境动物应隔离检疫30天。 隔离场由货主或其代理人提供,并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定。动物在隔离场 集结完毕7天后采取动力的血液,必要时还可采取咽部粘液、阴道分泌物、包 皮囊冲洗液、肛门拭子等送实验室检验。同时还要进行临诊检查和专项检查。 (六)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检验是出境动物检疫的重要部分,是检疫出证和检疫处理的主要依 据。其试验方法、操作程序及判断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标、行 标的,可参照国际通用方法进行。如果进口方有试验方法的要求并已订入有关协 议或合同的,可按进口方要求进行。 (七)现场检疫 产地检疫、隔离检疫、试验是检验均为合格的动物,在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管 下运至出境口岸,并进行出境前的现场检疫。主要内容有:现场清理:消毒:查 验单证:临诊检查。 (八)供港澳活动物检疫
第一篇 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36 实并出具检疫证书。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视需要到产地了解、参加或监管检 疫工作。 产地检疫包括如下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2.临诊检查:精神、饮食欲、运动、皮肤、可视粘膜、排泄、常规检查如 心跳、呼吸、体温的检测等。 3.筛选动物:将临诊检查合格,并符合贸易合同要求的动物集中饲养,进 入下一个检疫程序。 水生动物的产地检疫包括: (1)调查养殖场内近期有无传染病发生,有无传染病流行史,水质是否被 污染。 (2)养殖场附近水域不无传染病发生,水质是否被污染,是否出现赤潮。 (3)养殖场是否有健全的防疫管理措施和档案。 (4)对养殖场的动物进行现场观察。 (五)隔离检疫 输入方有要求的,出境动物应隔离检疫 30 天。 隔离场由货主或其代理人提供,并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定。动物在隔离场 集结完毕 7 天后采取动力的血液,必要时还可采取咽部粘液、阴道分泌物、包 皮囊冲洗液、肛门拭子等送实验室检验。同时还要进行临诊检查和专项检查。 (六)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检验是出境动物检疫的重要部分,是检疫出证和检疫处理的主要依 据。其试验方法、操作程序及判断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标、行 标的,可参照国际通用方法进行。如果进口方有试验方法的要求并已订入有关协 议或合同的,可按进口方要求进行。 (七)现场检疫 产地检疫、隔离检疫、试验是检验均为合格的动物,在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管 下运至出境口岸,并进行出境前的现场检疫。主要内容有:现场清理;消毒;查 验单证;临诊检查。 (八)供港澳活动物检疫
第一篇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1.监督管理 对供港澳活动物的监督管理包括对供港澳活动物生产厂(场)的注册、备案 管理、对供港澳活动物所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注册管理、对 动物由厂(厂)运出至出境口岸的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及对动物在口岸停留期间 的监督管理。 (1)对饲养厂(场)的注册、备案管理。 饲养供港澳活动物的饲养厂(场)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注 册登记手续, 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厂(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就兽医卫生 条件、生产过程等方面进行检疫考核。考核合格后准予注册并发予注册登记证及 相应的注册场资格标记工具(如针印机等),确定其为供港澳活动物定点生产厂 (场)。在出口动物前还需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出入境检验 检疫机构建立备案档案,记录出口情况。 建立《检验检疫管理手册》,记录注册厂(场)饲养动物的免疫情况、药物 使用情况、疫病诊治情况、饲料与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及检验检疫人员对注册厂 (场)进行检查的情况等内容。 建立注册厂(场)的年审、定期检查及抽查制度。 建立检疫监督申报制度,注册场定期将生产计划、生产情况、出口计划、出口情 况及免疫情况、疫病诊治情况、药物使用情况、饲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向检验检 疫机构汇报,如有重大疫情应及时汇报。 (2)对供港澳活动物所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及销售企业实施注册管理。 供港澳活动物所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生 产厂,购于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销售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对上述企业的生产及 经营行为进行检验检疫监督,并对其生产及销售的饲料及添加剂进行检验检疫, 确保供港澳活动物使用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符合有关检验检疫要求。 (3)对供港澳活动物运输过程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为了防止已经过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活动物在运输过程中被非法调 换,防止供港澳活动物在运输途中被感染或传播某中医并,防止押运途中不按检
第一篇 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37 1. 监督管理 对供港澳活动物的监督管理包括对供港澳活动物生产厂(场)的注册、备案 管理、对供港澳活动物所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注册管理、对 动物由厂(厂)运出至出境口岸的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及对动物在口岸停留期间 的监督管理。 (1)对饲养厂(场)的注册、备案管理。 饲养供港澳活动物的饲养厂(场)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注 册登记手续。 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厂(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就兽医卫生 条件、生产过程等方面进行检疫考核。考核合格后准予注册并发予注册登记证及 相应的注册场资格标记工具(如针印机等),确定其为供港澳活动物定点生产厂 (场)。在出口动物前还需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出入境检验 检疫机构建立备案档案,记录出口情况。 建立《检验检疫管理手册》,记录注册厂(场)饲养动物的免疫情况、药物 使用情况、疫病诊治情况、饲料与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及检验检疫人员对注册厂 (场)进行检查的情况等内容。 建立注册厂(场)的年审、定期检查及抽查制度。 建立检疫监督申报制度,注册场定期将生产计划、生产情况、出口计划、出口情 况及免疫情况、疫病诊治情况、药物使用情况、饲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向检验检 疫机构汇报,如有重大疫情应及时汇报。 (2)对供港澳活动物所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及销售企业实施注册管理。 供港澳活动物所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生 产厂,购于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销售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对上述企业的生产及 经营行为进行检验检疫监督,并对其生产及销售的饲料及添加剂进行检验检疫, 确保供港澳活动物使用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符合有关检验检疫要求。 (3)对供港澳活动物运输过程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为了防止已经过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活动物在运输过程中被非法调 换,防止供港澳活动物在运输途中被感染或传播某中医并,防止押运途中不按检
第一篇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验检疫机构的规定使用药物、饲喂饲料,必须对供港澳活动物的运输过程时是检 验检疫监督管理。 2.报检 供港澳活动物的报检分为产地报检与出境口岸报检。 3.产地检疫 产地检验检疫在受理供港澳活动物注册饲养厂(场)的报检后对港澳活动物 实施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可根据需要实施临诊检查、实验室检验及隔离检疫。经 临诊检查、实验室检验、隔离检疫合格的供港澳活动物,由检验检疫机构人员监 装后准予发运。 4.隔离检疫 隔离检疫期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动物种类及有关检疫要求来确定。隔离期间 严格进行临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 5.实验室检验 试验是检验的内容根据内地及香港、澳门方面对供港澳活动物的检疫要求及 贸易合同中的有关检疫要求确定。目前,我省进行的项目是乙类促效剂(包括饲 料)。 6.现场检疫 是指活动物出境前须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复检。 第二节、出境动物产品检疫 (一)定义 出境动物产品检疫系指来源于国内饲养或野生动物、禽类、两栖类、爬行类 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 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从国外来料加工后再出口的动物产品依法实施的检疫。 (二)报检 1.报检时间。 一般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10天报检。特殊产品根据不同情况另论。 2报检单证
第一篇 动物、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38 验检疫机构的规定使用药物、饲喂饲料,必须对供港澳活动物的运输过程时是检 验检疫监督管理。 2.报检 供港澳活动物的报检分为产地报检与出境口岸报检。 3.产地检疫 产地检验检疫在受理供港澳活动物注册饲养厂(场)的报检后对港澳活动物 实施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可根据需要实施临诊检查、实验室检验及隔离检疫。经 临诊检查、实验室检验、隔离检疫合格的供港澳活动物,由检验检疫机构人员监 装后准予发运。 4.隔离检疫 隔离检疫期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动物种类及有关检疫要求来确定。隔离期间 严格进行临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 5.实验室检验 试验是检验的内容根据内地及香港、澳门方面对供港澳活动物的检疫要求及 贸易合同中的有关检疫要求确定。目前,我省进行的项目是乙类促效剂(包括饲 料)。 6.现场检疫 是指活动物出境前须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复检。 第二节、出境动物产品检疫 (一)定义 出境动物产品检疫系指来源于国内饲养或野生动物、禽类、两栖类、爬行类、 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 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从国外来料加工后再出口的动物产品依法实施的检疫。 (二)报检 1.报检时间。 一般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 10 天报检。特殊产品根据不同情况另论。 2.报检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