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明细栏中的字体、线型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有关要求 180 (44) 代号 名称 备注 (标栏】 图1-1明细栏为装配图的续页(一) 180 38 102(20) 代号 名称 材料 单件总计 (标题栏) 图12明细栏为装配图的续页(二) 3.内容 (1)明细栏的组成明细栏一般由序号、代号、名称、数量、材料、重量、(单件、总 计)、分区、备注等组成,也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2)明细栏的填写装配图中每一个零件(有时标准件也可以除外)都必须注写序号、 代号、名称、数量、材料、重量、分区、备注等。 4.尺寸与格式 24
24 (4)明细栏中的字体、线型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有关要求。 序 180 7 10 70 (44 ) 14 代 号 名 称 量 备 注 号 数 ( 标题栏 ) 46 10 图 1-11 明细栏为装配图的续页(一) 180 7 14 ( 标题栏 ) 单件 重 量 号 序 代 号 名 称 材 料 量 数 总计 备 注 8 40 44 8 38 10 12 ( 20 ) 图 1-12 明细栏为装配图的续页(二) 3.内容 (1)明细栏的组成 明细栏一般由序号、代号、名称、数量、材料、重量、(单件、总 计)、分区、备注等组成,也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2)明细栏的填写 装配图中每一个零件(有时标准件也可以除外)都必须注写序号、 代号、名称、数量、材料、重量、分区、备注等。 4.尺寸与格式
(1)装配图中明细栏各部分的尺寸与格式如图19和图1-10所示。 (2)明细栏作为装配图的续页单独给出时,各部分尺寸与格式如图1-11和图1-12所示。 此外,在制图课程学习期间,本教材对零件图标题栏和装配图标题栏、明细栏内容进行 了简化,可以使用图1-13所示的格式。 3 2 序写代号名称 数量 材料 备注 图名) 比例 数量 (图号) (日期) 重量 材料 描图 (日期) (日期) 2 2 0 图13学生作业用简化标题栏和明细栏 1.1.4比例(GB/T14690-1993) 比例为图样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分原值比例、放大比例、缩小比 例三种。制图时,应在表12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必要时也允许选取表13规定 的比例。 表12标准比例系列 种类 比 原值比例 放大比例 5:1 215×10°:12×10:1 1×10:1 缩小比例 110 12×101510 注 口为正整数 表1-3允许选取比例系列 种类 放大此例 4:1 2.514×10°:12.5×10°:1 缩小比例 1:15X10125X10131011 注:n为正整数 25
25 (1)装配图中明细栏各部分的尺寸与格式如图 1-9 和图 1-10 所示。 (2)明细栏作为装配图的续页单独给出时,各部分尺寸与格式如图 1-11 和图 1-12 所示。 此外,在制图课程学习期间,本教材对零件图标题栏和装配图标题栏、明细栏内容进行 了简化,可以使用图 1-13 所示的格式。 代号 零件图用 装配图用 3 2 1 8 序号 名称 数量 材料 备 注 ( ) =40 × (图 号) (日 期) (日 期) (校 名) (图 名) 重量 材料 数量 比例 (日 期) 审核 描图 制图 65 12 5 8 8 130 23 30 40 12 图 1-13 学生作业用简化标题栏和明细栏 1.1.4 比例(GB/T 14690—1993) 比例为图样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分原值比例、放大比例、缩小比 例三种。制图时,应在表 1-2 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必要时也允许选取表 1-3 规定 的比例。 表 1-2 标准比例系列 种 类 比 例 原值比例 1:1 放大比例 5:1 2:1 5×10n :1 2×10n :1 1×10n :1 缩小比例 1:2 1:5 1:10 1:2×10n 1:5×10n 1:1×10n 注: n 为正整数 表 1-3 允许选取比例系列 种 类 比 例 放大比例 4:1 2.5:1 4×10n :1 2.5×10n :1 缩小比例 1:1.5 1:2.5 1:3 1:4 1:6 1:1.5×10n 1:2.5×10n 1:3×10n 1:4×10n 1:6×10n 注: n 为正整数
1.比例一般标注在标题栏中,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出。 2.不论采用那种比例绘制图样,尺寸数值均按零件实标尺寸值注出。 1.1.5字体(GB/T14691-1993) 1,一般规定 (1)图样中书写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2)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不应小于 3.5mm,其字宽一般为h/互(h表示字高)。 (3)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其公称尺寸系列为:1.8,2.5,3.5,5,7,10,14,20mm。 如需书写更大的字,其字体高度应按√巨的比率递增。 (4)字母和数字分为A型和B型。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h的114:B型字体对 应为1/10。同一图样上,只允许使用一种型式的字体。 (5)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和直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约成75°。 (6)用做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的数字及字母,一般应采用小一号字体。 (7)图样中的数学符号、物理量符号、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其他符号、代号应分别符合国 家的有关标准规定。 2,字体示例 (1)长仿宋体汉字示例(见图1-14) 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横平竖直结构均匀注意起落填满方格 技术制图机械电子汽车航空船舶土木建筑矿山井坑港口纺织服装 图114长仿宋体汉字示例 (2)字母、数字书写示例(见图115)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12345678901ⅡⅢWV7VIVⅢXX R32x45°M24-6HD60H7D30g6 20*81 Φ2588%Q235HT200 图1-15字母、数字书写示例 1.1.6图线(GB/T4457.4-2002、GB/T17450-1998) 1.图线型式及应用国标规定了各种图线的名称、型式、宽度以及在图上的一般应用, 常用线型及应用见表1-4.1及图1-16。 2.图线宽度图线分粗、细两种,粗线的宽度d应按图的比例大小和复杂程度选定基 26
26 图 1-14 长仿宋体汉字示例 1.比例一般标注在标题栏中,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出。 2.不论采用哪种比例绘制图样,尺寸数值均按零件实际尺寸值注出。 1.1.5 字体(GB/T 14691—1993) 1.一般规定 (1)图样中书写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2)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不应小于 3.5mm,其字宽一般为 h/ (h 表示字高)。 (3)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其公称尺寸系列为:1.8,2.5,3.5,5,7,10,14,20mm。 如需书写更大的字,其字体高度应按 的比率递增。 (4)字母和数字分为 A 型和 B 型。A 型字体的笔画宽度 d 为字高 h 的 1/14;B 型字体对 应为 1/10。同一图样上,只允许使用一种型式的字体。 (5)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和直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约成 75°。 (6)用做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的数字及字母,一般应采用小一号字体。 (7)图样中的数学符号、物理量符号、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其他符号、代号应分别符合国 家的有关标准规定。 2.字体示例 (1)长仿宋体汉字示例(见图 1-14) 1.1.6 图线(GB/T 4457.4—2002、GB/T 17450—1998) 1.图线型式及应用 国标规定了各种图线的名称、型式、宽度以及在图上的一般应用, 常用线型及应用见表 1-4.1 及图 1-16。 2.图线宽度 图线分粗、细两种,粗线的宽度 d 应按图的比例大小和复杂程度选定基 (2)字母、数字书写示例(见图 1-15) 图 1-15 字母、数字书写示例 2 2
本线宽山,再按表14.2选用适当的线宽组。绘制比较复杂的图样或比例较小时,应优先细的 线宽组。同时注意,同一张图纸中,应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表14.1图线型式及应用 代码Na. 线型 宽度 一般应用 子指现和基准找 细实线 约d2 01.1 波戏 约 双折线 约2 上概餐纯解被芬异我 01.2 粗实线 5。螺纹长度终止线 细虚线 02.1 约d2 022 一 d 允许表面处理的表示线 1.轴线、对称中心线 04.1 细点画线 约d :究分右的中心 4制切线 04.2 d 限定范围表示线 细双点画线 5. 约d2 注:虚找中的每一线段长度约12d,间隔约3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长画长度约24d,点的长度≤0,5d,间隔约3d。 表1-4.1 图线线宽组 线宽比 0.5dT 0.35 0.25 0.18 以下将细虚线、细点画线、细双点画线分别简称为虚线、点画线和双点画线。 3.图线画法 27
27 本线宽 d,再按表 1-4.2 选用适当的线宽组。绘制比较复杂的图样或比例较小时,应优先细的 线宽组。同时注意,同一张图纸中,应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表 1-4.1 图线型式及应用 代码 No. 线 型 宽度 一 般 应 用 01.1 细实线 约 d/2 1.过渡线 2.尺寸线及尺寸界线 3.剖面线 4.指引线和基准线 5.重合断面的轮廓线 6.短中心线 7.螺纹的牙底线及齿轮齿根线 8.范围线及分界线 9.辅助线 10.投影线 11.不连续同一表面连线 12.成规律分布的相同要素连线 波浪线 约 d/2 1.断裂处的边界线 2.视图和剖视分界线 双折线 约 d/2 1.断裂处的边界线 2.视图和剖视分界线 01.2 粗实线 d 1.可见棱边线 2.可见轮廓线 3.相贯线 4.螺纹牙顶线 5.螺纹长度终止线 6.齿顶圆(线) 7.剖切符号用线 02.1 细虚线 约 d/2 1.不可见棱边线 2.不可见轮廓线 02.2 粗虚线 d 允许表面处理的表示线 04.1 细点画线 约 d/2 1.轴线、对称中心线 2.分度圆(线) 3.孔系分布的中心线 4.剖切线 04.2 粗点画线 d 限定范围表示线 05.1 细双点画线 约 d/2 1.相邻辅助零件的轮廓线 2.可动零件的极限位置的轮廓线 3.剖切面前的结构轮廓线 4.成形前轮廓线 5.轨迹线 6.毛坯图中制成品的轮廓线 7.工艺用结构的轮廓线 注:虚线中的每一线段长度约 12d,间隔约 3d;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长画长度约 24d,点的长度≤0.5d,间隔约 3d。 表 1-4.1 图线线宽组 线宽比 线 宽 组 d 2.0 1.4 1.0 0.7 0.5 0.35 0.5 d 1.0 0.7 0.5 0.35 0.25 0.18 以下将细虚线、细点画线、细双点画线分别简称为虚线、点画线和双点画线。 3.图线画法
(1)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 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 (2)两条平行线(包括剖面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的两倍宽度,其最小距离不 得小于0.7mm。 (3)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长画的交点。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是 长画而不是点。建议中心线超出轮廓线2~5mm。 (4)在较小的图形上画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为保证图形清晰,各种图线相交、相连时的习惯画法见图117。 相点画线(对称中心线】 粗实线(可见轮线) 国心应为长面的交点 虚线(不可见轮绵线 (图和找的分界 细实线(尺寸线划 点画线的两应是长国 超出图形外2 、细实线尺寸攀线 波浪找(断处的边界)直断线(相多结前零件的轮线 专的应相之 可用细实线代替点画线 图1-16图线应用举 图1-17图线画法 点画线、虚线与粗实线相交以及点画线、虚线彼此相交时,均应交于点画线或虚线的线 段处。虚线为粗实线的延长线时,应留间隙,如图1-17所示。 1.1.7尺寸标注(GB/T4458.4 2003.GB/T16675.2-1996) 半径注 真径注 图样中,除需表达零件的结构形状 利用轮绵线作尺寸界线 寸界线从中心线 外,还需标注尺寸,以确定零件的大小 国标中对尺寸标注的基本方法做了系列 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图1-18所示。 1.基本规定 (1)图样中的尺计,以亭米为单位 时,不需注明计量单位代号或名称。若 新头 字 尺寸线 尺寸界 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标注相应计量单 X06 位或名称(如35°30')。 (2)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是零件 的真实大小,与图形大小及绘图的准确 小直径与半径的注法一 度无关。 (3)零件的每一尺寸,在图样中一 图1-18图样上的各种尺寸注法 般只标注一次。 (4)图样中所注尺寸是该零件最后完工时的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2.尺寸要素一个完整的尺寸包含尺寸界线、尺寸线和尺寸线终端、尺寸数字和符号三 28
28 (1)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 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 (2)两条平行线(包括剖面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的两倍宽度,其最小距离不 得小于 0.7mm。 (3)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长画的交点。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是 长画而不是点。建议中心线超出轮廓线 2~5mm。 (4)在较小的图形上画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为保证图形清晰,各种图线相交、相连时的习惯画法见图 1-17。 点画线、虚线与粗实线相交以及点画线、虚线彼此相交时,均应交于点画线或虚线的线 段处。虚线为粗实线的延长线时,应留间隙,如图 1-17 所示。 1.1.7 尺寸标注 ( GB/T 4458.4 — 2003,GB/T 16675.2—1996) 图样中,除需表达零件的结构形状 外,还需标注尺寸,以确定零件的大小。 国标中对尺寸标注的基本方法做了系列 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图 1-18 所示。 1.基本规定 (1)图样中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 时,不需注明计量单位代号或名称。若 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标注相应计量单 位或名称(如 35°30′)。 (2)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是零件 的真实大小,与图形大小及绘图的准确 度无关。 (3)零件的每一尺寸,在图样中一 般只标注一次。 (4)图样中所注尺寸是该零件最后完工时的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2.尺寸要素 一个完整的尺寸包含尺寸界线、尺寸线和尺寸线终端、尺寸数字和符号三 25 粗实线(可见轮廓线) 细实线(尺寸线) 细实线(尺寸界线) 波浪线(断裂处的边界线) 双点画线(相邻辅助零件的轮廓线) 细实线 细点画线(轴线) 波浪线(视图和剖视的分界线) 虚线(不可见轮廓线) 细点画线(对称中心线) (剖面线) 圆心应为长画的交点 点画线的两端应是长画 应超出图形外 虚线的画 虚线的画应相交 可用细实线代替点画线 应断开 2 5 图 1-16 图线应用举例 图 1-17 图线画法 24 50 66 R16 R5 2 2 10 20 20 2 12 R4 小直径与半径的注法 箭头 尺寸数字 尺寸线 尺寸界线 小尺寸注法 尺寸界线从中心线处引出 半径注法 直径注法 利用轮廓线作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从 轴线处引出 16 × 2× 6 图 1-18 图样上的各种尺寸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