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本科教学课程教案笃博至至L行学墅诚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代码:ZJ49009开课单位:法学院授课教师:张娟职称/学位:副教授博士开课时间:二〇0九至二〇一0学年第_一学期
安徽大学本科教学课程教案 课程名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课程代码: ZJ49009 开课单位: 法学院 授课教师: 张娟 职称/学位:副教授 博士 开课时间:二○ 0 九 至二○ 一 0 学年第 一 学期
课程基本情况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ZJ49009名称法学院考核口/考试5口考查口其他方式:方式课程口公共基础课口/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口专业选修课类别人文与科技素质教育课口其他课程时总学时:90实验学时:理论学时:90上机学时:在课数师、本校教师张娟职称副教授教师来源口外聘教师使用口统编教材自编教材或讲义教材书名作者出版时间出版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2007年姜明安出版社教材版行政法学罗蒙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树义200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行政法学教程应松年中央学校出版社2001年教学参考英国行政法王名扬1987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用书法国行政法王名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美国行政法王名扬1997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 编号 ZJ49009 课程 名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教学 单位 法学院 课程 学分 5 考核 方式 □√ 考试 □ 考查 □ 其他方式: 课程 类别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 专业选修课 □ 人文与科技素质教育课 □ 其他课程 学时 数 总学时: 90 理论学时: 90 实验学时: 上机学时: 任课 教师 张娟 职称 副教授 教师 来源 □√ 本校教师 □ 外聘教师 使用 教材 □√ 统编教材 □ 自编教材或讲义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 版) 姜明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 出版社 2007 年 教学 参考 用书 行政法学 罗豪才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张树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年 行政法学教程 应松年 中央学校出版社 2001 年 英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7 年 法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9 年 美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
第_20_次课程教学方案第10周课时数周次教学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第十一节行政裁决新国有限大新达制动梦技团公了解行政裁决的概念、种类、原则、程序。行政裁决的概念、种类行政裁决与其他行政司法行为的区别口小组活动口实验演示难点答疑√课堂讲授口提问口作业讲评考试测验口其他活动实践教学/文字教材电子教案口录像材料录音材料口直播课堂媒体CAI 课件口 IP 课件口其他资源:资源1、简述行政裁决的概念及特征。2、为什么会出现行政裁决?其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的区别是什么?3、简述行政裁决的种类。作业4、简述行政裁决的性质。5、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完善?第十一节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桥二、行政裁决的作用件三、行政裁决的种类四、行政裁决的原则案例分析
第 20 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 10 周 课时数 2 教学 章节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一节 行政裁决 教学 目标 和要 求 了解行政裁决的概念、种类、原则、程序。 教学 重点 行政裁决的概念、种类 教学 难点 行政裁决与其他行政司法行为的区别 主要 教学 方式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使用 媒体 资源 □√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 课件 □ IP 课件 □ 其他资源: 作业 或练 习 1、简述行政裁决的概念及特征。 2、为什么会出现行政裁决?其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3、简述行政裁决的种类。 4、简述行政裁决的性质。 5、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完善? 板 书 设 计 第十一节 行政裁决 一、 行政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 二、 行政裁决的作用 三、 行政裁决的种类 四、 行政裁决的原则 案例分析
第20次教学活动设计学生活动教学环节主要教学内容安排第十一节 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概念和特征显森馨作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注意把握: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二二者在适用纠纷的性质上不同。前者为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而后者为行政纠纷。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行政调解,前者与后者在法律强制力上、敦济上有所区别。前者具有法律强制力,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予以救济:后者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予以教济。行政裁决的作用稳定即存法律关系,纠正不法侵权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三、行政裁决的种类权属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五、行政裁决的原则公正平等原则、简便迅捷原则、客观准确原则案例分析
第 20 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安排 (一般包 括 复习旧 课、导入新 课、讲授讨 论、巩固练 习、布置作 业等环节) 第十一节 行政裁决 一、行政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 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注意把握: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 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二者在适用纠纷的性质上不同。前者为与行政管理密切 相关的民事纠纷,而后者为行政纠纷。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行政调解,前者与后者在法律强制力上、救济上有所区 别。前者具有法律强制力,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予以救济;后者不具有法律强制 力,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予以救济。 二、行政裁决的作用 稳定即存法律关系,纠正不法侵权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有利于 节约司法资源。 三、行政裁决的种类 权属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五、 行政裁决的原则 公正平等原则、简便迅捷原则、客观准确原则 案例分析
课程教案审核情况(新增专业课的教案应由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教学系(教研室)或课程组审核意见主任/负责人签字:20年月日(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应报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审定)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审定意见教学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新增专业课和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均应报教学院长(主任)审批)院(系、部)审批意见教学院长(主任)签字:教学单位签章:20年月日
课程教案审核情况 教学系(教 研室)或课 程组审核 意见 (新增专业课的教案应由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主任/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院(系、部) 教学委员 会审定意 见 (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应报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审定) 教学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院(系、部) 审批意见 (新增专业课和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均应报教学院长(主任)审批)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教学单位签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