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课程教学资源(讲义)案例三常设机构的认定

案情:1998年7月中旬,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获悉,开封人造板集团公 司利用世行贷款从德国进口机器设备,且有德国技术人员正在对该批设备进行 安装调试。为了搞清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确认德方是否应在中国境内纳税, 7月15日,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局长赵煜功等5人前往该公司调查,宣传有 关税收法律和政策,向企业索取了开封人造板集团公司从德国引进中密板生产 线的商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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