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害虫防治原理和方法 考古研究表明,早在3亿5千万年前昆虫就出现在地球上,而人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的历史仅仅只有大约1万年的时间。所以,害虫防治的历史,实际上与人类从事农业生产 的历史一样悠久。自从人类开始栽培作物,人们就在不断地与害虫作斗争,尝试采用各种防 治措座控制害虫危害。在长期对害虫防治技术的不断探索、研究和实践中,一些传统的防治 方法得到了补充、完善和发展,一些新的、现代化的防治方法也在不断出现和发展。各种防 治方法各有其优缺点。衣业害虫的防治方法,根据作用原理和应用技术,概括起来可分为5 大类,即植物检疫、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和物理机酸防治。多年的农业生产实践 F男,单独使用任何一类防治方法,都不能全面有效地解决虫害问题。在出虫防治实我中, 只有坚特综合防治的原小,协洱使用各种措施进行综合防治,才能达到有效控制害虫,保障 农业生产丰产、丰收的目的。 第一节植物检疫 “检疫”(Quarantine)一词源自拉丁文Quadraginta,本意是40天。4世纪威尼斯共 和国为顶防在欧洲流行的鼠疫、宿乱等然性传染病的传搭,规定对抵港船只实行强制性隔离 40天,认为这此传染病在40天内有可能通过浩伏期而表现出米,经检查无病者才允许赞常。 其后将这种隔离措施用于预防动物传央病,最后又应用到植物保护中以防止危险性病、虫、 杂草的传播蔓延,称之为植物检疫(Plant quarantinc. 一、植物检疫的理论某础及其定义 每种农作物病、虫、杂草都行定的地理分布范围,但也有远距离传播和时大分布 的可能性:病、虫、杂草的传搭途径主要有自然传指和人为传据两种,前者即通过白身飞翻、 爬行或随风力、流水等途径进行传播,人类靠自身的力量比较难以控制:而后者主要是通过 植物种子、前木、植物产品及其包装物、运输T具等的调运来完成,是在人类活动的参与下 进行的一种传搭。人为传播的病、虫、草害在原产地一般常受到当地固有的天敌等因子的控 制,发生较轮或大发生后能及时的得到控制,但传入一个新的地区后,如果环境和密主等条 件适宜,又无有效的天敌控制,很容易结锁成灾。例如,蚕豆象就是日本侵略我国期间随军 和马料传入我国的:号铃曾块茎娥Phthorimaea opereulella(Zeller)、棉红怜虫Pectinophora gossypiell(Saunders,苹果绵断Eriosoma lanigerum(Hausman、美国白蛾Hyphaniria cunea 1
(Dnun)和美洲斑潜蝇iriomyza,aae(Blanchard)等都是从国外传入的危隐性害虫,对 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植物检疫读是依据国家法规,对谐出和调入的植物及其产品等进行检验和处理,以防 止人为传搭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福扩散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防治指施,又称之为“法规 防治”(Legislative control).由此可见,植物检疫是一种保护性、预防性指施。 一、植物检疫的范围和任务 植物检疫根据检疫范围一毅分为对外检疫(国际检疫)和对内检疫(国内检疫)两种。 【,对外检疫办称国际检疫(International quarantine),是为了防止危险性病、虫、杂 草传入国内或带出国外,由国家在沿海港口、国际机场以及国际间交通要道等处,设置相物 检疫或腐品检查站等机构,对出入口岸及过境的农产品等进行检验和处理 2、对内检疫亦称国内检疫(ntra-national quarantine),是为了防止国内原有的或新从 国外传入的危险性病、虫、杂草在国内各有、市、自治区之间由于交换、调运种子、苗木及 其它农产品而传潘并扩大蔓延。日的是将其封锁于一定范用内,并加以彻底消灭。国内检疫 山各省,市、自治区的植检机构会同椰局、铁路、公路、民航等有关部门,根据各地人民政 府公有的对内检疫对象名单和检疫办法进行 植物检疫的任务主要包括: 【、教好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进出口或国内地区间调运的检疫检验工作,杜绝危险性病、 虫、杂草的传潘与蔓延 2、查清检疫对象的主要分布及危苦情况和适生条件,并根据实情况划定骏区和保护 区,同时对接区采取有效的封锁与消灭捐施。 3、建立无危险性病、的种子、苗木基地,供应无病、虫种直。 三、柏物检疫对象的确定原则和疫区、保护区的划分 植物险疫对象就是险疫法或植物检投条例所规定的防止随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传插蔓 延的危验性病、虫、杂草。 植物检疫对象是根据每个国家或地区为保护木国或本地区农业生产的实阿需要和病、 真、杂草发生特点面确定的。不同国家和地区所规定的检疫对象可能是不同的,但其依据的 原则是相同的,主麦包括3个方面: (1)人为传播作为档物检疫对象的病、虫、杂草,它们本身的自然传播能力很城, 而主要依荐人们在种苗、农产品及其包装物的调运过程中传播、扩散。 (2)危害严重一日传入到一个新的地区,会造成严重危古,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的正
常进行 (3)局部分布已知仅分布于同外或国内的局部地区,尚未在较大范出内发生危害, 如果采取检疫措施,可以保护尚未发生地区的农作物不受危害。 变区(Pcs1ar©a)就是某种检疫对象发生危害的地区,也叫做该种植物检疫对象的疫 区。 非疫区(Pcst-free area)又叫保护区,就是某种检疫对象还没有发生的地区,必须采 取检疫猎连,防止人为地将检疫对象传入这个地区,也叫假防止某种检疫对象传入的保护K 在我国,对局部发生的检疫对象如苹果绵蚜Eriosom0agem(Hausman入、简萄根 拾蚜neus vifohiae(Fich)等,将其发生的地区划为疫区,严格禁止带有检疫对象的种了、 苗木和农产品调出区外,把检疫对象封锁在疫人之内,并要求在疫区内州强防治逐步压缩发 生面积,力争最终彻底消灭。而对在国内分布已较广,但局部地区尚未发现的检疫对象如棉 红铃虫Pectinophora gossypielf(Saunders,则将那些未发现这种害虫的地区(如新暖、甘 肃河西走邮等棉区)划为保护区,严格禁止带有棉红铃虫的种子和农产品调入,或经熏蒸处 理、褐底防治后才准进入。 变区和保护区的划定,包括范用的大小均应慎重考虑,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能有效 地防止检疫对象的传潘扩散,并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四、植物检疫的实施方法 【、制定法规档物检疫法规(条例)是怕物检疫实法的依据。植物检疫法规是由国家 立法机构定的,与其它法律(条例)具有同等的效力。自20世纪初以来,世界各国为了 保护自己国家的农业生产安全,绝大多数都制定了植物检投法。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法规是 在1982年国务院颜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投条例》和1983年颁布的国内《植 物检疫条例》的基础上,分别于1991年10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动植物检疫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1992 年修订补允的《植物检疫条伤》。196年12月,国务院须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 植物检疫法实谁条例》,细化了动植物检疫法中的原则规定。农业部和林业部还根据检疫条 例的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各省《自治区、直错市)可根据条例及其实纯细则,结合当地 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此外,根据病虫苦的发生变化,我国政府多次修订了《进口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和《农 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对怕物检疫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证 1983年、1995年先后两次对“全国档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进行
了修订完善,其中1995年修订的全国植物检没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中 包害虫I7种,分别是稻水象甲Lissorhoptrus orvzophih松Kuschel、小麦黑疼瘿蚊 Masetiola destructor(Saw)、马铃蓉甲虫Leplinotarsa decemlineata(Sa)、美洲斑潜蝇 Liriomyza salivae(Blanchard)、相桔大实蝇Tetradacus ciri(Chen)、蜜柑大实蛹 Tetradacus isuneonis(Makc)、相情小实與Dacus dorsal你Hendel、苹果数鼓 Laspeyresia pomonella(L.)、苹果绵蚜Eriosoma ianigerum(Hausman)、美国白鲶 皮数Trogoderma granarimm Evers、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mus(SaN)、四纹豆象 (alipsobruchus maculats(Fabricius)、上果果肉象甲Sternochems frigidus Fabricius、芒果 只实象甲Acryptorrhynchus olivieri(Faust)和啡旋皮天牛Dihamms cervims《Hopc) 进入21世纪以米,根据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口益承繁,外米生物入侵形势更 加严域的客观实际,农业部、质检总局于207年5月29日发布实施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境植物检投性有苦生物名录》,新名录中检疫性有苦生物种类由原米的84种增加到35 种,保护面明显扩人,同时增加了有害生物的防范力度,提高了进境植物检疫门坎:其中包 括有害昆虫146种。软体动物6种。 2、确定检疫对象检疫对象是实施检疫的具体日标。当然,在确定检疫对象前,必须 进行充分的调仓研究和科学论证,同时还要考国家间的具体利益和要求。此外,也允许由 于情况和需要的变化而做出修订,但这仍需经过规定的程序办理和批准才能生效。 3、检疫检验一般可分为入境口岸检验,原产地山间检验、隔离种植检验3种方式。 入境口岸检验是指调运的农产品到达进口国口岸后的检查检验。原产地田间险验是指进口国 派人赴出口国农产品原产地进行实地调查。隔离种植检验上要是指入境后的检验.通常可以 采取检骏苗雨、陌离试种同和检拉温室米实庭。 4、疫情处理经过检验检投一旦发现疫特,根据植物检疫原则,可以采取禁止入境、 退货、就地销毁,或者限定一定的时间或指定的口岸、地点入境,也有采取改变用途(例如 将种用改为加工月)的方法进行处理。对处于休眠期或生长期的植物材料,可用化学农药过 行处理或采用热处理的小法。对于已入侵的危险性病、虫、杂草,在其尚大蔓延传潘前,要 迅速划为疫区,严密封镇,采取铲除受害植物或其它除灭的方法处理,这是检疫处理中的最 后侯证措逆。 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的日益增多,国内、国间的人员 交往和农产品调运更加频繁,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日渐非。要儆好植物检疫工作,不仪
植物检疫部]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而且需要各部的协作,把局部和整体、当前和 长远的利益结合起米,共同把关,以杜绝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搭蔓延 第二节农业防治 农业防治(Culturar)减是根据农业生态系统中害虫、作物、环境条件三者之间 的关系,结合农作物整个生产过程中一系列样作栽培管理技术措准,有目的地改变害虫生活 条件和环境条件,使之不利于害虫的发生发展,而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或是直接对害 虫种群数量起到定的抑制作用。农业防治法是传统的防治方法,早在915年 H.D.Sanderson的第一部有关衣业昆虫学专著中,域以生物学为基础对多种栽培防治方法 进行了闸述。 一、农业防治的理论根据及其特点 农业告虫是以农作物为中心的生态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出(果园或装地)环境中 任何一个组成部分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农业害虫的种群数量。因此,掌握耕作制度、栽培管 理等农业技术措施与出虫消长的关系,就有可能在保证丰产的前提下,通过改进抖作栽培技 术,抑制害虫的发生,或通过改变环境条件,使其不利于害虫而有利于作物,或及时消火害 虫在大量发生危害之前,从而控制害虫的种群数量在不足以造成经济危害的木平。 农业防治法的实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结合必要的栽培管理措能进行的,既不需要增 加圳额外的人力、物力,还可以避免因使用化学农药所产生的害虫抗药性、环境污染以及杀伤 有益昆虫,并日能和其它防治方法协调心用。此外,一种有效的农业防治措通一旦被群众接 受,往往比较容易推行,防治规模较大:加之农业防治法措连多样,能从多方面抑制害虫, 而且效果随着猎施的连年实施而积累,具有相对稳定和特久的特点。 但农业防治法也有其局限性:(1)有时某些害虫的防治措施与丰产要求相矛后。(2) 个地区的农业拼作制度利和管理措施是在当地长期生产实我过程中形成的,如要加以改变必 须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因地制宜推行。(3)农业防治的作用常表现缓慢,防治效果也不如 化学防治快,在害虫已大量发生危害时,不能及时解决问题。这志需要做好宜传工作,否则 不易为群众所接受。(4)农业防治所采用的具体措施,往往地域性、季节性较强,限制了推 的范用 、农业防治法的具体措施 【、调整耕作制度 (1)科学布局农作物的合理布局,不仅有利于作物坤产,也有利于抑制害虫的发生 例如,桃梨混栽或相邻的果园,梨小食心虫Grapholha molesta Busck发生严重,这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