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处理 贷:其他应付款一应付现金溢余(X单位或个人) 营业外收入一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②库存现金小于账面值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一应收现金短缺(XX个人) 其他应收款一应收保险赔款 管理费用一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法 2.银行存款 ①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①开立采购专片 借:其他货币资金一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②用此专款购货 借:物资采购 贷:其他货币资金一外埠存款 ③撤销采购专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一外埠存款 4。坏胀损失 1)直接转销 ①实际发生损失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②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②)备抵法 ①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X 单位或个人) 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②库存现金小于账面值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XX 个人)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管理费用-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银行存款 ①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①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②用此专款购货 借:物资采购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③撤销采购专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4.坏账损失 ⑴直接转销法 ①实际发生损失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②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⑵备抵法 ①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③重新收同时 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见后) 第二章存货 1材料 (1)取得 ①发票与材料同时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一增(进) 贷:银行存款 ②发票先到 借:在途物资(含运费》 应交税金一增(进) 贷:银行存数 ③材料已到,月末发票账单未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一暂估应付账款 注:下月初,用红字冲回,等收到发票再处理 (2)发出 平时登记数量,月末结转 借:生产成本在建工程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委托加工物资 ①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②支付加工费、运杂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等 ③交纳消费税(见应交税金) ④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 借:原材料(验收入库加工物资十剩余物资) 贷:委托加工物资 3.包装物 (1)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2)随产品出售且 借:营业费用(不单独计价)
贷:应收账款 ③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见后) 第二章 存 货 1 材料 (1)取得 ①发票与材料同时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②发票先到 借:在途物资(含运费) 应交税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③材料已到,月末发票账单未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下月初,用红字冲回,等收到发票再处理 (2)发出 平时登记数量,月末结转 借:生产成本/在建工程/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⒉委托加工物资 ①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②支付加工费、运杂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等 ③交纳消费税(见应交税金) ④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验收入库加工物资+剩余物资) 贷:委托加工物资 3.包装物 (1)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2)随产品出售且 借:营业费用(不单独计价)
其他业务支出(单独计价) 贷:包装物 (3)包装物的出租、出借 ①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贷:包装物 注:出租、出借金额较大时可分期推销 ②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③收取相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一增(销) 其他业务收入 ④退还包装物(不管是否报废)。 借:其他应付款(按退还包装物比例退回押金) 贷:银行存数 ⑤损坏、缺少、逾期未归还等原因没收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其他业务支出(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一增(销) 应交税金一应交消费税 其他业务收入(押金 郑分 ⑥不能使用而报废时,按其残料价值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⑤雄销(略 一次、五五、分次 4.低值易耗品(处理同包装物 5.存货清查 ()盘盈 ①确认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 ②报批转销 借:待处理财产损强 贷:管理费用 (2)盘亏或毁损 个确认 借:待处理财产损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一增(转出) ②报批转销
其他业务支出(单独计价) 贷:包装物 (3)包装物的出租、出借 ①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贷:包装物 注:出租、出借金额较大时可分期摊销 ②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③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增(销) 其他业务收入 ④退还包装物 (不管是否报废), 借:其他应付款(按退还包装物比例退回押金) 贷:银行存款 ⑤损坏、缺少、逾期未归还等原因没收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其他业务支出(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增(销)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其他业务收入(押金部分) ⑥不能使用而报废时,按其残料价值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⑤摊销(略)——一次、五五、分次 4.低值易耗品(处理同包装物) 5.存货清查 ⑴盘盈 ①确认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报批转销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⑵盘亏或毁损 ①确认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转出) ②报批转销
ⅰ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ⅱ属于收发计量、核算、管理不善造成的损耗 借:原材料(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管理费用1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m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损耗 借:原材料(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一非常损失 :待处理财产损 主 :待处理财 溢在结帐前必须将其转平。分两种情况:①如果已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 构批准,转入损益等,不用披露:②如果未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应按上述方法 结平,同时在附注中技露:如果其后批准的结果与自行处理不一致,则要调整当期报表的年 初数。 8,存货的期末计价(略) 第三章投投 1.短期投资 ①购入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②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投资一股票/债券X ③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i 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 属于收发计量、核算、管理不善造成的损耗 借:原材料 (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i 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损耗 借:原材料 (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注:待处理财产损溢在结帐前必须将其转平。分两种情况:①如果已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 构批准,转入损益等,不用披露; ②如果未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应按上述方法 结平,同时在附注中披露;如果其后批准的结果与自行处理不一致,则要调整当期报表的年 初数。 8.存货的期末计价(略) 第三章投 投 1.短期投资 ①购入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②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 X ③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一股/债X 贷:短期投资一股票/债券X 【应收股利应收利总】 [投资收益一出售股/债灯 2长期股权投资投资 (1)取得 ①以现金资产投资同上 ②以非现金资产投资(见后) (2)成本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取得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 1投资年度以前 借:应收股利一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企业 Ⅱ投资年度 ⅰ属于投资前的 借:应收股利一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企业 ⅱ属于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一股利收入 川投资年度以后(按公式计算)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一股利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一企业 在实际业务中,因“应收股利”周定,可先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再通过计算即可得出“投 资收益” (3)权益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上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债 X 贷: 短期投资 -股票/债券 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出售股/债 X] 2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 (1)取得 ①以现金资产投资同上 ②以非现金资产投资(见后) (2)成本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取得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 I 投资年度以前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 投资年度 i 属于投资前的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 属于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III 投资年度以后(按公式计算)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在实际业务中,因“应收股利”固定,可先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再通过计算即可得出“投 资收益” (3)权益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