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交流技巧-与特殊对象的沟通》授课讲义 第一节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 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是什么呢? 高超的医疗技术 二、热情的服务态度 三、恰当的自信能力 四、良好的语言表达 五、适时的察言观色 六、严谨的工作作风 七、优良的医德医风 以上总结了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这些内容可以结合我们 自身工作经验不断予以充实、完善。 第二节与特殊医疗对象沟通的技巧 在医疗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比较特殊的对象,如儿童、 老年人、预后不良者、自以为是满不在乎者、心理障碍者以及患者 家属和患者其他关系人等,如何与这些对象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 是每位医务工作者必备的职业技能,也是实现和谐理想医患关系的 关键所在 、与儿童沟通的技巧 )儿童的特点 二)与儿童沟通技巧对于低龄儿童而言,主要靠我们细心观察,尤 其是在家长不能陪护的病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治疗,是我们工
6 《医患交流技巧-与特殊对象的沟通》授课讲义 第一节 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 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是什么呢? 一、高超的医疗技术 二、热情的服务态度 三、恰当的自信能力 四、良好的语言表达 五、适时的察言观色 六、严谨的工作作风 七、优良的医德医风 以上总结了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这些内容可以结合我们 自身工作经验不断予以充实、完善。 第二节与特殊医疗对象沟通的技巧 在医疗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比较特殊的对象,如儿童、 老年人、预后不良者、自以为是满不在乎者、心理障碍者以及患者 家属和患者其他关系人等,如何与这些对象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 是每位医务工作者必备的职业技能,也是实现和谐理想医患关系的 关键所在。 一、与儿童沟通的技巧 (一)儿童的特点 (二)与儿童沟通技巧 对于低龄儿童而言,主要靠我们细心观察,尤 其是在家长不能陪护的病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治疗,是我们工
作的重点。对于大龄儿童而言,医生还要和儿童本人沟通,另外硬 件建设也有助于帮助我们和患儿交流,切忌严肃的表情、不耐烦的 言语、粗暴的态度、粗鲁的动作 对儿童的病情而言更多的是和其家长交流,谈话对象应首选患 儿父母,如碰到问题应暂时停止或适当迂回,寻找其他途径。 与老年人沟通的技巧 老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医务人员需要了解老年人的特 点,尤其是生了病的老年人的特点。 一)老年人的特点 1.自身状况 2.家庭成员关系错综复杂 4.自身养成的不良习惯 二)与老人沟通技巧 三、与预后不良者沟通的技巧 所谓预后不良者就是疾病处于晚期,已经没有有效的治疗措施 如晚期恶性肿瘤或者疾病目前还没找到有效的治疗办法如爱滋病。 (一)全部知情者的特点和沟通技巧 (二)部分或完全不知情者的特点和沟通技巧 四、与自以为是、满不在乎者沟通的技巧 (一)自以为是、满不在乎者的特点 (二)与自以为是、满不在乎者沟通技巧 五、与心理障碍者沟通的技巧
7 作的重点。对于大龄儿童而言,医生还要和儿童本人沟通,另外硬 件建设也有助于帮助我们和患儿交流,切忌严肃的表情、不耐烦的 言语、粗暴的态度、粗鲁的动作。 对儿童的病情而言更多的是和其家长交流,谈话对象应首选患 儿父母,如碰到问题应暂时停止或适当迂回,寻找其他途径。 二、与老年人沟通的技巧 老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医务人员需要了解老年人的特 点,尤其是生了病的老年人的特点。 (一)老年人的特点 1.自身状况 2.家庭成员关系错综复杂 4.自身养成的不良习惯 (二)与老人沟通技巧 三、与预后不良者沟通的技巧 所谓预后不良者就是疾病处于晚期,已经没有有效的治疗措施 如晚期恶性肿瘤或者疾病目前还没找到有效的治疗办法如爱滋病。 (一)全部知情者的特点和沟通技巧 (二)部分或完全不知情者的特点和沟通技巧 四、与自以为是、满不在乎者沟通的技巧 (一)自以为是、满不在乎者的特点 (二)与自以为是、满不在乎者沟通技巧 五、与心理障碍者沟通的技巧
(一)心理障碍者的特点 二)与心理障碍者沟通技巧 六、与患者家属沟通的技巧 (一)患者家属的特点 二)与患者家属沟通技巧 七、与其他关系人沟通的技巧 (一)其他关系人的特点 二)与其他关系人沟通技巧 与这些特殊医疗对象的沟通是医疗活动中的重要工作,为了更 好地做好交流沟通工作,我们需要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不断总 结、不断丰富充实,使医患关系变得更为理性、更为融洽,从而构 建和谐理想的医患关系
8 (一)心理障碍者的特点 (二)与心理障碍者沟通技巧 六、与患者家属沟通的技巧 (一)患者家属的特点 (二)与患者家属沟通技巧 七、与其他关系人沟通的技巧 (一)其他关系人的特点 (二)与其他关系人沟通技巧 与这些特殊医疗对象的沟通是医疗活动中的重要工作,为了更 好地做好交流沟通工作,我们需要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不断总 结、不断丰富充实,使医患关系变得更为理性、更为融洽,从而构 建和谐理想的医患关系
《医患交流中的法律问题》授课讲义 一、医患关系和医疗行为 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受患者的委托或其他原因,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等医 疗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医患关系是通过医疗行为而建立起来的,医疗行为本身就带有一定程度的侵害 性质。如果此侵害性质超过诊疗所能产生的利益,则这种行为就属于侵袭性医疗行 为。 由此可见,医疗行为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行为,具备有别与其他行为的特征。首先, 医疗行为具有一定的人身侵害性,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因此,医患双方 都需要认识到,医疗过程从开始就同时存在着“获益”和“致害”的双向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 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査,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 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 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 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其次,医疗行为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也就是说任何的医疗行为均具有一定的试验性 因此,在医生和患者进行沟通前需要对自己将要或者正在实施的医疗行为的性 质和特点有充分的认识,在与患者沟通时需要采用各种方法,包括语言、文字、图 画等等,让患者理解医疗行为的特点,告知患者有医疗过程中任何可能出现的情 况,真正做到知情同意。 二、医患交流的对象 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会遇到各种病人及其家属等,那么我们医生如何确定谁是我 们医生应当沟通的对象呢?具有完全民事权利的人,包括患者及其监护人,或受患 者委托处理其医疗事物的代理人都是医生应当沟通的对象 因此从法律上讲,任何医疗活动医生均应当与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患者沟 通,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方可实施。只有当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医生的医疗行为需要获得法定代理人知情同意
9 《医患交流中的法律问题》授课讲义 一、医患关系和医疗行为 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受患者的委托或其他原因,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等医 疗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医患关系是通过医疗行为而建立起来的,医疗行为本身就带有一定程度的侵害 性质。如果此侵害性质超过诊疗所能产生的利益,则这种行为就属于侵袭性医疗行 为。 由此可见,医疗行为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行为,具备有别与其他行为的特征。首先, 医疗行为具有一定的人身侵害性,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因此,医患双方 都需要认识到,医疗过程从开始就同时存在着“获益”和“致害”的双向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 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 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 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 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其次,医疗行为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也就是说任何的医疗行为均具有一定的试验性。 因此,在医生和患者进行沟通前需要对自己将要或者正在实施的医疗行为的性 质和特点有充分的认识,在与患者沟通时需要采用各种方法,包括语言、文字、图 画等等,让患者理解医疗行为的特点,告知患者有医疗过程中任何可能出现的情 况,真正做到知情同意。 二、医患交流的对象 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会遇到各种病人及其家属等,那么我们医生如何确定谁是我 们医生应当沟通的对象呢?具有完全民事权利的人,包括患者及其监护人,或受患 者委托处理其医疗事物的代理人都是医生应当沟通的对象。 因此从法律上讲,任何医疗活动医生均应当与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患者沟 通,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方可实施。只有当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医生的医疗行为需要获得法定代理人知情同意
三、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医患关系组成的两个平等主体,以及医疗行为的实施者和接受者,医患双 方有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医生需要充分理解这些权利和义务,才能在与患者或其 家属的沟通过程占有主动地位。 (一)患者的权利 病人是一个患身体或者心理有健康问题的人,因此在医患沟通中,首先需要把 病人作为一个人来对待,而不能将病人简单视作疾病的载体。病人作为一个自然人 而存在,具有各种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隐私权 此外患者还具有平等医疗保健权。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 利,表明我国公民患有疾病或损伤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取医疗保健服务的权 (二)患者的医务 1.配合医师诊疗的义务 2.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3.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医方制定的与患者有关的规章制度 如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的住院规章。 (三)医方的权利 1治疗主导权 2.医疗费用支付请求权 (四)医方的医务 1.诊疗义务 诊疗义务,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的要约,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正确地诊断患者 所患的疾病,并施以适当的治疗。 2依法和依约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
10 三、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医患关系组成的两个平等主体,以及医疗行为的实施者和接受者,医患双 方有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医生需要充分理解这些权利和义务,才能在与患者或其 家属的沟通过程占有主动地位。 (一) 患者的权利 病人是一个患身体或者心理有健康问题的人,因此在医患沟通中,首先需要把 病人作为一个人来对待,而不能将病人简单视作疾病的载体。病人作为一个自然人 而存在,具有各种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隐私权。 此外患者还具有平等医疗保健权。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 利,表明我国公民患有疾病或损伤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取医疗保健服务的权 利。 (二)患者的医务 1. 配合医师诊疗的义务 2. 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3.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医方制定的与患者有关的规章制度 如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的住院规章。 (三)医方的权利 1.治疗主导权 2. 医疗费用支付请求权 (四) 医方的医务 1. 诊疗义务 诊疗义务,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的要约,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正确地诊断患者 所患的疾病,并施以适当的治疗。 2.依法和依约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