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联系 1、都是对货物的征收:增值税对所有的货物征收,消费税 对指定的货物征收。所以在某一个特定的环节上,对特定的货 物就出现了增值税和消费税交叉征收的情况。 2、都是流转税,税收都具有转嫁性:谁购买这种应税消费 品,谁就会负担增值税同时负担消费税。两税都是由购买者来 负担的 3、对于应税消费品如果采用的是从价定率征收,计算消费 税的价格和计算增值税的价格是完全一样的。两个税的税基是 致的
6 (二)联系 1、都是对货物的征收:增值税对所有的货物征收,消费税 对指定的货物征收。所以在某一个特定的环节上,对特定的货 物就出现了增值税和消费税交叉征收的情况。 2、都是流转税,税收都具有转嫁性:谁购买这种应税消费 品,谁就会负担增值税同时负担消费税。两税都是由购买者来 负担的。 3、 对于应税消费品如果采用的是从价定率征收,计算消费 税的价格和计算增值税的价格是完全一样的。两个税的税基是 一致的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且内外统一)。 、征税范围--分为五大类 1、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 2、奢侈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 3、高能耗、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征收广泛,对纳税人影响不大的 消费品
7 一、 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且内外统一)。 二、征税范围-----分为五大类 1、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 2、奢侈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 3、高能耗 、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征收广泛,对纳税人影响不大的 消费品
第二节税目、税率 一、税目 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货物,即消费税有11个税目。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护肤护发品 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鞭炮、焰火 7、汽油 8、柴油 9、汽车轮胎 10、摩托车 11、小汽车 上述11类应税消费品中,除金银首饰(含镶嵌首 饰)于1995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2002年1月1日 起,由生产、进口环节改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外,其 它的都是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一次性缴纳 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
8 一、税目 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1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1个税目。 1、 烟 2、 酒及酒精 3、 化妆品 4、 护肤护发品 5、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 鞭炮、焰火 7、 汽油 8、 柴油 9、 汽车轮胎 10、 摩托车 11、 小汽车 上述11类应税消费品中,除金银首饰(含镶嵌首 饰)于1995年1月1日起, 钻石及钻石饰品2002年1月1日 起,由生产、进口环节改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外,其 它的都是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一次性缴纳 ,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3%~45%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四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 黄酒、汽油、柴油。 3、自2001年5月1日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2001年6月1日对 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 复合计税办法
9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3%~45%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四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 黄酒、汽油、柴油。 3、自2001年5月1日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2001年6月1日对 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 复合计税办法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般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销售税为价内税 例1:某日化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化妆品对外零售价格为117 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30%) 解: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117÷(1+17%)=1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30%=3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7%=17(元)
10 一、一般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销售税为价内税 例1:某日化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化妆品对外零售价格为117 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30%) 解: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117÷(1+17%)=1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30% = 3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7% = 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