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 应 (二)题注 用·题注即注释、说明标题的文字。 写州一般用来注明法规性文件或经过讨论通过文件的法 律程序、会议时间、地点。 有的题注用括号括住,有的用破折号标识。 (三)主送机关 草 e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又叫“抬 头 受文机关”或“上款”。 主送机关不止一个时的标点用法 攻●同类型、相并列的机关之间用顿号间隔 鲁不同类型、非并列关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间隔,最 文 后用冒号。 如 人事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 迷 首页后
第 四 章 行 政 公 文 写 作 知 识 概 述 (二)题注 题注即注释、说明标题的文字。 一般用来注明法规性文件或经过讨论通过文件的法 律程序、会议时间、地点。 有的题注用括号括住,有的用破折号标识。 (三)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又叫“抬 头” 、 “受文机关”或“上款” 。 主送机关不止一个时的标点用法: 同类型、相并列的机关之间用顿号间隔, 不同类型、非并列关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间隔,最 后用冒号。 如 人事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
高职应用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教委(教育 厅),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 (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普发性下行文,主送机关较多,一般使用泛称,如 校各直属单位”。 草 鲁上行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是一个。请示、批复、意见、 函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 e一些行文方向不定,没有特指主送机关的公布性公 文,如公告、通告及一部分通知,则不写主送机关。 行政公文作知识概述 non o
第 四 章 行 政 公 文 写 作 知 识 概 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教委(教育 厅),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 (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普发性下行文,主送机关较多,一般使用泛称,如 “校各直属单位” 。 上行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是一个。请示、批复、意见、 函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 一些行文方向不定,没有特指主送机关的公布性公 文,如公告、通告及一部分通知,则不写主送机关
高职应用写 (四)正文 e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的核心部分。 ●正文内容一般分开头(又称原由或引据)、事项、 结尾三部分。 (五)发至级限 草 鲁发至级限指文件发至层次。 鲁发至级限要用圆括号括上 行政公文作知识概述 non o 首页后
第 四 章 行 政 公 文 写 作 知 识 概 述 (四)正文 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的核心部分。 正文内容一般分开头(又称原由或引据)、事项、 结尾三部分。 (五)发至级限 发至级限指文件发至层次。 发至级限要用圆括号括上
高职 应 (六)附件 用·附件是公文正文附属材料的顺序和名称的标注。 写州●附件是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 e附件主要有随文发送的文件、报表、材料等。 ●不是所有公文都需附件,根据需要而定。 e附件必须写所附内容的标题或名称。 草 e附件若不止一件,则应标序号。 ●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xxxx”)。 e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攻 ●“附件”写在正文下一行,左空两字,加冒号。 ●对于被批转、转发的文件来说,不必再标之为“附 文 件 因为作为按语的正文已写清附上这些文件、材 料的名称。 迷 non o 首页后
第 四 章 行 政 公 文 写 作 知 识 概 述 (六)附件 附件是公文正文附属材料的顺序和名称的标注。 附件是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 附件主要有随文发送的文件、报表、材料等。 不是所有公文都需附件,根据需要而定。 附件必须写所附内容的标题或名称。 附件若不止一件,则应标序号。 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⒈××××”)。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写在正文下一行,左空两字,加冒号。 对于被批转、转发的文件来说,不必再标之为“附 件” , —因为作为按语的正文已写清附上这些文件、材 料的名称
高职应用 (七)发文机关 鲁发文机关,是公文的作者或发出单位。发文机关要 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写●若是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八)签署 e签署是签发文件的领导人在公文正文落款处的签字 或盖章。 草 (九)成文时间 e1.一般文件,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2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攻 3会议通过的公文,以通过日期为准 交·4法规性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或以专门规定的 具体生效、开始执行的日期为准。 如成文时间要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 e“零”写为“o”。不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迷 首页后
第 四 章 行 政 公 文 写 作 知 识 概 述 (七)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是公文的作者或发出单位。发文机关要 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若是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八)签署 签署是签发文件的领导人在公文正文落款处的签字 或盖章。 (九)成文时间 1.一般文件,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2.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3.会议通过的公文,以通过日期为准; 4.法规性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或以专门规定的 具体生效、开始执行的日期为准。 成文时间要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 “零”写为“O”。不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