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占有 。第一节占有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占有的效力
第七章 占有 ⚫ 第一节 占有概述 ⚫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 ⚫ 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
第一节、占有概述 (一)概念:人对物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 。不强调权利依据。 (二)功能: 。1、利益保护功能:弥补权利对利益保护的不足, 维护法律秩序。 。2、权利推定功能:占有往往是本权的表象;解 决举证的困难,使本权的保护趋于简单。 ●3、权利取得功能:先占取得善意取得时效取得
⚫ 第一节、占有概述 ⚫ (一)概念:人对物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 ⚫ 不强调权利依据。 ⚫ (二)功能: ⚫ 1、利益保护功能:弥补权利对利益保护的不足, 维护法律秩序。 ⚫ 2、权利推定功能:占有往往是本权的表象;解 决举证的困难,使本权的保护趋于简单。 ⚫ 3、权利取得功能:先占取得善意取得时效取得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 。(一)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主观标准 1、自主占有:所有权人的占有;误信自己为所有 人的占有;拾得人以据为己有的意思占有遗失物。 2、他主占有:根据他物权或债权进行的占有: 拾得人在寻找失主期间对遗失物的占有
⚫ ⚫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 ⚫(一)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主观标准 1、自主占有:所有权人的占有;误信自己为所有 人的占有;拾得人以据为己有的意思占有遗失物。 2、他主占有:根据他物权或债权进行的占有; 拾得人在寻找失主期间对遗失物的占有
。(二)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客观标准 ·间接占有即占有人通过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形成的 对物的占有媒介关系而对物进行法律上的控制。 ·间接占有为观念交付提供了基础。 ·通说认为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限于直接占有: 根据《物权法》241条,间接占有人可以向占有媒 介人行使合同债权或者物权
⚫(二)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客观标准 ⚫间接占有即占有人通过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形成的 对物的占有媒介关系而对物进行法律上的控制。 ⚫间接占有为观念交付提供了基础。 ⚫通说认为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限于直接占有; 根据《物权法》241条,间接占有人可以向占有媒 介人行使合同债权或者物权
。(三)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无原权。34条 ·物权法占有制度的规范对象:针对无权占有。 ·1、无权占有仅受占有制度保护;有权占有不仅 受占有制度保护,还受物权、债权制度的保护。 ●2、无权占有不能对抗本权; ●有权占有可以以其本权对抗其他权利
⚫(三)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无原权。34条 ⚫物权法占有制度的规范对象:针对无权占有。 ⚫1、无权占有仅受占有制度保护;有权占有不仅 受占有制度保护,还受物权、债权制度的保护。 ⚫2、无权占有不能对抗本权; ⚫有权占有可以以其本权对抗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