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FI F F3(适于刚体) 3、推论一(力的可传性原理) 作用在刚体上的力可沿其作用线移动 而不改变该力对刚体的作用效应。 Ft 2 (适于同一个刚体) (令F1=F2=F) 16
16 F1 F2 F3 P1 P2 = F1 F2 F3 (适于刚体) 3、推论一(力的可传性原理) 作用在刚体上的力可沿其作用线移动, 而不改变该力对刚体的作用效应。 = F F2 F1 F1 (令F1=F2=F) (适于同一个刚体)
4、公理三(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 作用于物体上同一点的两个力可以合成为 作用于该点的一个合力,它的大小和方向由这 两个力的矢量为邻边所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对 肩线来表示。 F 矢式:R≡F1+2 力三角形法则 R R (适合于任何物体) FI (逆过程也成立,一般正交分解)
17 4、公理三(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 作用于物体上同一点的两个力可以合成为 作用于该点的一个合力,它的大小和方向由这 两个力的矢量为邻边所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对 角线来表示。 矢式:R=F1+F2 F1 F2 R F1 F2 R F2 F1 R (适合于任何物体) (逆过程也成立,一般正交分解) F1 F2 F 力三角形法则:
5、推论二(三力平衡汇交定理) 刚体受不平行的三力作用而平衡时,此 三力作用线必共面,且汇交于一点。 R 2 A B 1、只适于则体 2、三力汇交一点,只是平衡的必要条件 3、三力构件,若已知三力作用点和任两力作 用线则可定出第三力作用线。 18
18 5、推论二(三力平衡汇交定理) 刚体受不平行的三力作用而平衡时,此 三力作用线必共面,且汇交于一点。 证: = F1 F2 F3 F3 F1 F2 R 1、只适于刚体 2、三力汇交一点,只是平衡的必要条件 3、三力构件,若已知三力作用点和任两力作 用线则可定出第三力作用线。 o o A B C C
(并不平衡) 6、公理四(作用、反作用定律) 两物体间相互作用的一对力,总是等值、 凤向、共线,并分别作用在这两个物体上。 G G (1)适于任何物体。(2)(G、N)是平衡力; N是作用力,N是反作用力
19 如: (并不平衡) F1 F2 F3 6、公理四(作用、反作用定律) 两物体间相互作用的一对力,总是等值、 反向、共线,并分别作用在这两个物体上。 . . G G N N (1)适于任何物体。 (2)(G、N)是平衡力; N 是作用力,N‘ 是反作用力
四、几种见的釣京及反力: (一)柔索約京:柔绳、皮带、链条等。 特征:只限制沿柔索中心线伸长方向 的运动。 凤力、作用点:联结点。 作用线:沿柔索。 指向:背离被约束体。 (拉力) 例如 20
20 四、几种常见的约束及反力: (一)柔索约束:柔绳、皮带、链条等。 特征:只限制沿柔索中心线伸长方向 的运动。 反力: 作用点:联结点。 作用线:沿柔索。 指向:背离被约束体。 (拉力) 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