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法教学重 ●合同的订立 同的必备条款; 合同的订立程序 无效合同的处理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形式和后果 合同的担保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形式
合 同 法 教 学 重 点 合同的订立: ⚫ 合同的必备条款; ⚫ 合同的订立程序。 无效合同的处理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形式和后果 合同的担保。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形式
合同的概念 义的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的具有权利 义务内容的协议。如;/民法上的债权合同 物权合同和身份合同,行政法上行政合同 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 ●中义的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合同: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的概念 广义的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的具有权利 义务内容的协议。如:民法上的债权合同、 物权合同和身份合同,行政法上行政合同 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 中义的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合同: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种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s主合同与从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5种: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二、合 同 的 种 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5种: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必备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购销合同的标的是货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货物运输 合同的标的是劳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工程项目 ●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指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 同时应当承受的法律制裁措施。 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等。 ●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的订立 ㈠合同的必备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 购销合同的标的是货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货物运输 合同的标的是劳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工程项目。 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指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 同时应当承受的法律制裁措施。 ⚫ 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等。 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的订立 合柯的形式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应合 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 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协议、电报、电传是不是合同,还要 考虑是否符合订立经济合同的程序
三、合同的订立 ㈡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 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 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协议、电报、电传是不是合同,还要 考虑是否符合订立经济合同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