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破产法 (三)受理的法律效果 对债务人的约束 对债权人的约束 对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的约 束 管理人的权利 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
第三章 破产法 • (三)受理的法律效果 • 对债务人的约束 • 对债权人的约束 • 对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的约 束 • 管理人的权利 • 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
第三章破产法 (四)管理人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接管债务人并处理债务 人经营管理和破产事务的个人或组织 管理人所受的监督 ●管理人的职责
第三章 破产法 •(四)管理人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接管债务人并处理债务 人经营管理和破产事务的个人或组织。 • 管理人所受的监督 • 管理人的职责
第三章破产法 (五)债务人财产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是确定债务人 财产的起始时间,债务人财产即为法院 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以及此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 的财产
第三章 破产法 •(五)债务人财产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是确定债务人 财产的起始时间,债务人财产即为法院 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以及此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 的财产
第三章破产法 (六)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 ●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 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 人员的费用
第三章 破产法 •(六)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 • 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 费用,包括: •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 人员的费用
第三章破产法 共益费用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 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 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 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 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 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 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章 破产法 •共益费用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 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 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 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 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 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 害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