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营改增问题研究 小组成员:殷凯雯14300680123 张韵14300680133 金玥14300680146
中国联通营改增问题研究 小组成员:殷凯雯 14300680123 张韵 14300680133 金玥14300680146
01 中国联通营改增问题硏究背景 目录02电信业营改增后中国联通税负分析 ontents 03全面营改增后中国联通税负分析 04 对中国联通未来发展建议
目录 02 电信业营改增后中国联通税负分析 C 01 中国联通营改增问题研究背景 03 全面营改增后中国联通税负分析 04 对中国联通未来发展建议
PART 01 中国联通营改增问题研究背景
PART 01 中国联通营改增问题研究背景
1.1政策背景 电信业营改增政策概述 业务类别营改增前适用营改增后适用 税率 税率 主营业务收入 通话及月租费收入 基础电信业 务 3% 11% 2014.61电信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 增值业务收入 增值电信业 务 宽带、数据及互联网收入基础电信业 3% 11% 口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提 务 供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网间结算收入 基础电信业与网间结算成 务本的差额的3% 电路及网元租赁收入 基础电信业 11%口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 现代服务业 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按各自适 信息与通信技术服务收入信息技术服5%6%(注)|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他业务收入 2016.51全面推开“营改增” 销售通信产品收入 3% 17% 本表整理自财税[2014]43号《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注: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 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
1.1 政策背景 电信业营改增政策概述 2014.6.1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 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提 供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 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按各自适 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业务类别 营改增前适用 税率 营改增后适用 税率 主营业务收入: 通话及月租费收入 基础电信业 务 3% 11% 增值业务收入 增值电信业 务 3% 6% 宽带、数据及互联网收入 基础电信业 务 3% 11% 网间结算收入 基础电信业 务 与网间结算成 本的差额的3% 11% 电路及网元租赁收入 基础电信业 务 3% 11% 信息与通信技术服务收入 现代服务业-- 信息技术服 务 5% 6%(注) 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通信产品收入 3% 17% 注:财税 [2013]10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 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 本表整理自财税[2014]43号《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016.5.1 全面推开“营改增
1.2研究背景 电信业营改增研究现状ˉ 会计处理问题 业务模式和管理方式 余友河(2013)满子君(2014) 陈智斌(2013)康晶(2015) 黄玲(2016) D4 3 税负变化预测 财务状况预测 崔军(2014)叶前林,何伦志 唐云慧(2015)章胜等(2015) (2015)耿辉霞(2016) 对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实际影响研究不多 关于2016年的营改增政策对电信企业的影响基本没有相关研究
1.2 研究背景 电信业营改增研究现状 2 会计处理问题 1 业务模式和管理方式 2 财务状况预测 3 税负变化预测 4 余友河(2013)满子君(2014) 黄玲(2016) 崔军(2014)叶前林,何伦志 (2015)耿辉霞(2016) 唐云慧(2015)章胜等(2015) 陈智斌(2013)康晶(2015) 对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实际影响研究不多 关于2016年的营改增政策对电信企业的影响基本没有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