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22 ■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1、经济管理主体:国务院、经济管理部门等 2、经济活动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 工商户、公民、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国家机关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 ■ 义务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范围:物、行为、智力成果、权利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2-2 ◼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1、经济管理主体:国务院、经济管理部门等 2、经济活动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 工商户、公民、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国家机关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 权利 ◼ 义务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 范围:物、行为、智力成果、权利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51 一、 法律行为 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包 括事件和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 务的合法行为。 法律行为的分类 1、 单方的法律行为与多方的法律行为 2、有偿的法律行为与无偿的法律行为 3、 诺成性的法律行为与实践性的法律行为 4、要式的法律行为与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5、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5-1 一、法律行为 ◼ 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包 括事件和行为。 ◼ 法律行为的概念: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 务的合法行为。 ◼ 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的法律行为与多方的法律行为 2、有偿的法律行为与无偿的法律行为 3、诺成性的法律行为与实践性的法律行为 4、要式的法律行为与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5、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52 ■ 法津行为的有就要件 1、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 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审 查批准形式等。 附东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 成就或不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 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依据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5-2 ◼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 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审 查批准形式等。 ◼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 成就或不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 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依据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53 无效的民事行的 1、概念: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设立、变更或终止权 利义务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2、种类 3、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4、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收归国有或集 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可教销的民事行为 1、概念:指依照法律规定, 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 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2、种类: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 事行为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5-3 ◼ 无效的民事行为 1、概念: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设立、变更或终止权 利义务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2、种类 3、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4、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收归国有或集 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概念:指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 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2、种类: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 事行为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54 二、代理 代理的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 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 种法律制度。 代理的适用范围:法律行为: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等。 代理不适用于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 行为等。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代理权的行使 1、 一般要求: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必须苻合被代理人的利益。 2、代理权的滥用: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如果代理人进行自己代 理、双方代理及恶意串通则视为无权代理,代理人要赔偿损失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5-4 二、代理 ◼ 代理的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 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 种法律制度。 ◼ 代理的适用范围:法律行为;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等。 代理不适用于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 行为等。 ◼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 代理权的行使 1、一般要求: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必须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 2、代理权的滥用: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如果代理人进行自己代 理、双方代理及恶意串通则视为无权代理,代理人要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