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学习目标: ●了解票据的基本特性与功能及其权利与义 务; 熟悉票据的种类; 熟悉票据的当事人和票据行为 ●掌握汇票的涵义、特点、种类、缮制和行 为; ●了解与国际收支有关的其他票据
第四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学习目标: ●了解票据的基本特性与功能及其权利与义 务; ●熟悉票据的种类; ●熟悉票据的当事人和票据行为; ●掌握汇票的涵义、特点、种类、缮制和行 为; ●了解与国际收支有关的其他票据
第一节票据概述 、票据的特性与功能 票据是现代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具有流通性与转 让性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如发票、提 单、保险单等)、经济生活中各种反映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权等)以及作为通货的 纸币; 狭义的票据指仅以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为目的 的、具有一定格式和条款的书面凭证和有价证券 它本身并非是一种货币,而只是一种可以流通与转 让的债权凭证,性质上属于“债”的范畴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特性与功能 票据是现代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具有流通性与转 让性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如发票、提 单、保险单等)、经济生活中各种反映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权等)以及作为通货的 纸币; 狭义的票据指仅以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为目的 的、具有一定格式和条款的书面凭证和有价证券。 它本身并非是一种货币,而只是一种可以流通与转 让的债权凭证,性质上属于“债”的范畴
二、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 ()票据权利 内容: (1)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 (2)持票人对参与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 (3)参加付款人对汇票承兑人(或本票签票人)人 及其前手有取得票据持有人的权利 (4)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 (5)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其前手有迫索权 (6)已履行付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 追索权
二、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 (一) 票据权利 ●内容: (1)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 (2) 持票人对参与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 (3) 参加付款人对汇票承兑人(或本票签票人)人 及其前手有取得票据持有人的权利; (4) 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 (5) 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其前手有迫索权; (6) 已履行付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 追索权
●票据权利依行使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 型 主票据权利 持票人依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2.副票据权利 指在主票据权利未能实现时,所享有的请 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3.辅助票据权利 指在主票据权利未能够实现时,发生的由持 票人对特定的从债务人所享有的请求支付票 据金额及其他有关金额的权利。主要包括持 票人对参加人和保证人的付款请求权
●票据权利依行使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 型: 1.主票据权利 持票人依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2.副票据权利 指在主票据权利未能实现时,所享有的请 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3.辅助票据权利 指在主票据权利未能够实现时,发生的由持 票人对特定的从债务人所享有的请求支付票 据金额及其他有关金额的权利。主要包括持 票人对参加人和保证人的付款请求权
(二)票据义务 内容: (1)本票出票人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汇票承兑人(或本票签票人)、被参加付款人 及其前手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3)支票保付行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4)汇票付款人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5)票据的背书人作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付 款责任; (6)参加人或保证人作为特定债务人对持票人承 担付款责任
(二) 票据义务 ●内容 : (1) 本票出票人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 汇票承兑人(或本票签票人)、被参加付款人 及其前手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3) 支票保付行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4) 汇票付款人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5) 票据的背书人作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付 款责任; (6) 参加人或保证人作为特定债务人对持票人承 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