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 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中, 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 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 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按 照一定的比例派发的每股息金,称为股息;根 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 按股派发的分红,称为红利。个人取得的上述 所得,除另有规定外,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 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中, 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 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 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按 照一定的比例派发的每股息金,称为股息;根 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 按股派发的分红,称为红利。个人取得的上述 所得,除另有规定外,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 用权、机器设备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包括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 ■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人,应以产权凭证为 依据;无产杈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 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 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人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 用权、机器设备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包括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 ◼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人,应以产权凭证为 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 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 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人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杈、机器设备 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考虑到 我国股市的实际情况和股票转让收益的 特殊性,国家决定在近年内,对股票转 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 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考虑到 我国股市的实际情况和股票转让收益的 特殊性,国家决定在近年内,对股票转 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得奖是指参 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 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 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者购买彩 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 而取得的奖金
(十)偶然所得 ◼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得奖是指参 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 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 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者购买彩 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 而取得的奖金
(一)其他所得 ■1.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 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计算、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 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 ■2.证券公司为了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通常 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 民。对于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此类回扣收入或交 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 ■3.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 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 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其他所 得”项目征税
(十一)其他所得 ◼1.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 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计算、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 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 ◼2.证券公司为了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通常 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 民。对于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此类回扣收入或交 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 ◼3.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 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 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其他所 得”项目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