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内容,掌握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方 法,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会计核算的实务操作能力
第八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内容,掌握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方 法,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会计核算的实务操作能力
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所得税概述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 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所得税概述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 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分 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 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另 部分是外国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 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 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经常代表委托人接洽采购业务,并签订购货合同, 代为采购商品; ◆(二)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协议或者合同,经常储存属于委 托人的产品或者商品,并代表委托人向他人交付其产品或 者商品; ◆(三)有权经常代表委托人签订销货合同或者接受订货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分 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 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另 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 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 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一)经常代表委托人接洽采购业务,并签订购货合同, 代为采购商品; (二)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协议或者合同,经常储存属于委 托人的产品或者商品,并代表委托人向他人交付其产品或 者商品; (三)有权经常代表委托人签订销货合同或者接受订货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制造业、采掘业、 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 业、水利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勘探开发作业, 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 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 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制造业、采掘业、 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 业、水利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勘探开发作业, 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 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 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 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 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 所得: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 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 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 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