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其他税会计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了解各种辅助性税会计的基 本内容,掌握各种辅助性税会计的基本 方法,提高各种辅助性税会计核算的实 务操作能力
第十章 其他税会计 ⚫ 学习目标 ⚫ 通过学习,了解各种辅助性税会计的基 本内容,掌握各种辅助性税会计的基本 方法,提高各种辅助性税会计核算的实 务操作能力
第一节资源税会计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概念及特点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发和利用自然 资源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调节因 资源生成和开发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 收入,就其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第一节 资源税会计 ⚫ 一、资源税概述 ⚫ (一) 资源税概念及特点 ⚫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发和利用自然 资源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调节因 资源生成和开发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 收入,就其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1.征税范围的有限性。从理论上讲,资源税的 征税范围应包括一切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 源,但我国资源税法中只规定对矿产品、盐资 源进行征税。 ●2.纳税环节的一次性。资源税以开采者取得的 原料产品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不包括经过加 工的产品,因而具有一次课征的特点。 ●3.计税方法的从量性。资源税以应税产品销售 数量为计税依据,采取较大幅度的定额税率 按投资条件好坏、盈利多少区别计税
⚫ 1.征税范围的有限性。从理论上讲,资源税的 征税范围应包括一切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 源,但我国资源税法中只规定对矿产品、盐资 源进行征税。 ⚫ 2.纳税环节的一次性。资源税以开采者取得的 原料产品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不包括经过加 工的产品,因而具有一次课征的特点。 ⚫ 3.计税方法的从量性。资源税以应税产品销售 数量为计税依据,采取较大幅度的定额税率, 按投资条件好坏、盈利多少区别计税
(二)资源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开采或生产应纳资源税产品的 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经营 者和其他个人。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 照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 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资源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开采或生产应纳资源税产品的 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经营 者和其他个人。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 照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 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三)资源税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从理论上讲,资源税的征税 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但由 于我国开征资源税还缺乏经验,因而税法中只将矿 品和盐列入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 矿和盐7类。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伴生矿。 ●(2)伴采矿。 ●(3)伴选矿
(三)资源税征税范围 ⚫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从理论上讲,资源税的征税 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但由 于我国开征资源税还缺乏经验,因而税法中只将矿产 品和盐列入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 矿和盐7类。 ⚫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 (1)伴生矿。 ⚫ (2)伴采矿。 ⚫ (3)伴选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