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0-1998 GBT229-94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232-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699-88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700-88碳素结构钢 GB912-89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985-88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6-88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1220-92不锈钢棒 GB1221-92耐热钢棒 GBT1804-92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3077-88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3274-8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3280-92不锈钢冷轧钢板 GB3531-1996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 GB4237-92不锈钢热轧钢板 GB4238-92耐热钢板 GB5310-1995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6479-86化肥设备用高压无缝钢管 GB6654-1996压力容器用钢板 GB8163-87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865-87不锈钢复合钢板 GB9948-8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GBI2337-90钢制球形贮罐 GB13296-91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①T14976-94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JB2536-80压力容器油漆、包装和运输 JB4700-92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 JB4701-92甲型平焊法兰 JB4702-92乙型平焊法兰 JB4703-92长颈对焊法兰 JB470492非金属软垫片 JB4705-92缠绕垫片 JB4706-92金属包垫片 JB4707-92等长双头螺栓 JB4708-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①T4709-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4710-92钢制塔式容器 JB4726-94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GB 150-1998 2 GB/T 22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 232-88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 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 700-88 碳素结构钢 GB 912-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 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 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 1220-92 不锈钢棒 GB 1221-92 耐热钢棒 GB/T 1804-92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 3077-88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 3274-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 3280-92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 3531-1996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 GB 4237-92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 4238-92 耐热钢板 GB 5310-1995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 6479-86 化肥设备用高压无缝钢管 GB 6654-1996 压力容器用钢板 GB 8l63-87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 8l65-87 不锈钢复合钢板 GB 9948-88 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GB I2337-90 钢制球形贮罐 GB 13296-91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4976-94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JB2536-80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和运输 JB 4700-92 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 JB4701-92 甲型平焊法兰 JB4702-92 乙型平焊法兰 JB 4703-92 长颈对焊法兰 JB4704-92 非金属软垫片 JB 4705-92 缠绕垫片 JB 4706-92 金属包垫片 JB4707-92 等长双头螺栓 JB4708-9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T 4709-9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4710-92 钢制塔式容器 JB4726-94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GB150-1998 JB4727-94低温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JB4728-94压力容器用不锈钢锻件 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4733-1996压力容器用爆炸不锈钢复合钢板 3总论 3.1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除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颁布的 有关法令、法规和规章 3.2资格与职责 3.21资格 321.1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必须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单位应持有压力 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制造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2.1.2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必须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322职责 3.22.1设计单位的职责 3.22.1.1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2212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 3.221.3容器设计总图应盖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标志。 3.222制造单位的职责 3.22.2.1制造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样要求进行制造,如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 原设计单位认可 3.2222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准和图样规定对 容器进行各项具体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2223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至少应具有下列技术文件备查技术文件 至少应保存7年。 a)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 b)材料证明文件及材料表 c)容器的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记录 d)标准中允许制造厂选择的项目的记录 e)容器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记录; f)容器的原设计图和竣工图 322.2.4制造单位在取得检验机构确认容器质量符合本标准和图样的要求后,须填写 产品质量证明书并交付用户。 3.3容器范围 本标准管辖的容器,其范围是指壳体及与其连为整体的受压零部件,且划定在下列 范围内。 3.31容器与外部管道连接
GB 150-1998 3 JB4727-94 低温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JB4728-94 压力容器用不锈钢锻件 JB 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4733-1996 压力容器用爆炸不锈钢复合钢板 3 总论 3.1 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除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颁布的 有关法令、法规和规章。 3.2 资格与职责 3.2.1 资格 3.2.1.1 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必须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单位应持有压力 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制造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2.1.2 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必须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3.2.2 职责 3.2.2.1 设计单位的职责 3.2.2.1.1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2.2.1.2 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 3.2.2.1.3 容器设计总图应盖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标志。 3.2.2.2 制造单位的职责 3.2.2.2.1 制造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样要求进行制造,如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 原设计单位认可。 3.2.2.2.2 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准和图样规定对 容器进行各项具体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2.2.2.3 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至少应具有下列技术文件备查,技术文件 至少应保存 7 年。 a) 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 b) 材料证明文件及材料表; c) 容器的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记录; d) 标准中允许制造厂选择的项目的记录; e) 容器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记录; f) 容器的原设计图和竣工图。 3.2.2.2.4 制造单位在取得检验机构确认容器质量符合本标准和图样的要求后,须填写 产品质量证明书并交付用户。 3.3 容器范围 本标准管辖的容器,其范围是指壳体及与其连为整体的受压零部件,且划定在下列 范围内。 3.3.1 容器与外部管道连接
GB150-1998 a)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 b)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 c)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d)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3.32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 3.3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接头以外的元件,如加强圈、支座、裙座等 应符合本标准或相应标准的规定。 334直接连在容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应符合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要求。连接在容器 上的仪表等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4定义 341压力 除注明者外,压力均指表压力 342工作压力 工作压力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343设计压力 设计压力指设定的容器顶部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 件,其值不低于工作压力 344计算压力 计算压力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其中包括液柱静压力。 当元件所承受的液柱静压力小于5%设计压力时,可忽略不计。 34.5试验压力 试验压力指在压力试验时容器顶部的压力 346设计温度 设计温度指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元件的金属温度(沿元件金属截面的温 度平均值)。设计温度与设计压力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 标志在铭牌上的设计温度应是壳体设计温度的最高值或最低值 347试验温度 试验温度指压力试验时壳体的金属温度 348厚度 3481计算厚度 计算厚度指按各章公式计算得到的厚度。需要时,尚应计入其他载荷所需厚度(见 354) 34.82设计厚度 设计厚度指计算厚度与腐蚀裕量之和 3483名义厚度 名义厚度指设计厚度加上钢材厚度负偏差后向上圆整至钢材标准规格的厚度。即 标注在图样上的厚度。 34.84有效厚度
GB 150-1998 4 a)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 b)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 c)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d)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3.3.2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 3.3.3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接头以外的元件,如加强圈、支座、裙座等 应符合本标准或相应标准的规定。 3.3.4 直接连在容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应符合附录 B(标准的附录)的要求。连接在容器 上的仪表等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4 定义 3.4.1 压力 除注明者外,压力均指表压力。 3.4.2 工作压力 工作压力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3.4.3 设计压力 设计压力指设定的容器顶部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 件,其值不低于工作压力。 3.4.4 计算压力 计算压力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其中包括液柱静压力。 当元件所承受的液柱静压力小于 5%设计压力时,可忽略不计。 3.4.5 试验压力 试验压力指在压力试验时,容器顶部的压力。 3.4.6 设计温度 设计温度指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元件的金属温度(沿元件金属截面的温 度平均值)。设计温度与设计压力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 标志在铭牌上的设计温度应是壳体设计温度的最高值或最低值。 3.4.7 试验温度 试验温度指压力试验时,壳体的金属温度。 3.4.8 厚度 3.4.8.1 计算厚度 计算厚度指按各章公式计算得到的厚度。需要时,尚应计入其他载荷所需厚度(见 3.5.4)。 3.4.8.2 设计厚度 设计厚度指计算厚度与腐蚀裕量之和。 3.4.8.3 名义厚度 名义厚度指设计厚度加上钢材厚度负偏差后向上圆整至钢材标准规格的厚度。即 标注在图样上的厚度。 3.4.8.4 有效厚度
GB150-1998 有效厚度指名义厚度减去腐蚀裕量和钢材厚度负偏差 3.5设计的一般规定 51确定设计压力时,应考虑: 容器上装有超压泄放裝置时,应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 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在规定的充装系数范围内,设计压力应根据工作条件下 可能达到的最高金属温度确定。 确定外压容器的设计压力时,应考虑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最大内外压力 差 确定真空容器的壳体厚度时,设计压力按承受外压考虑。当装有安全控制装置(如 真空泄放阀)时,设计压力取1.25倍最大内外压力差或0.1MPa两者中的低值;当无安 全控制装置时,取0.1MPa。 由两室或两个以上压力室组成的容器,如夹套容器,确定设计压力时,应考虑各室 之间的最大压力差。 3.52确定设计温度时,应考虑 设计温度不得低于元件金属在工作状态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对于0℃以下的金 属温度,设计温度不得高于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最低温度 低温容器的设计温度按附录C(标准的附录)确定。 容器各部分在工作状态下的金属温度不同时,可分别设定每部分的设计温度 元件的金属温度可用传热计算求得或在已使用的同类容器上测定,或按内部介质 温度确定 3.5、3对有不同工况的容器,应按最苛刻的工况设计,并在图样或相应技术文件中注明 各工况的压力和温度值。 3.54载荷 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载荷 a)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 b)液体静压力 需要时还应考虑下列载荷 c)容器的自重(包括内件和填料等,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压力试验状态下内装 物料的重力载荷; d)附属设备及隔热材料、衬里、管道、扶梯、平台等的重力载荷: e)风载荷、地震力、雪载荷 f)支座、底座圈、支耳及其他形式支撑件的反作用力 g)连接管道和其他部件的作用力 h)温度梯度或热膨胀量不同引起的作用力; i)包括压力急剧波动的冲击载荷 j)冲击反力如由流体引起的反力等; k)运输或吊装时的作用力 3.55厚度附加量
GB 150-1998 5 有效厚度指名义厚度减去腐蚀裕量和钢材厚度负偏差 3.5 设计的一般规定 3.5.1 确定设计压力时,应考虑: 容器上装有超压泄放装置时,应按附录 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 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在规定的充装系数范围内,设计压力应根据工作条件下 可能达到的最高金属温度确定。 确定外压容器的设计压力时,应考虑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最大内外压力 差。 确定真空容器的壳体厚度时,设计压力按承受外压考虑。当装有安全控制装置(如 真空泄放阀)时,设计压力取 1.25 倍最大内外压力差或 0.1MPa 两者中的低值;当无安 全控制装置时,取 0.1MPa 。 由两室或两个以上压力室组成的容器,如夹套容器,确定设计压力时,应考虑各室 之间的最大压力差。 3.5.2 确定设计温度时,应考虑: 设计温度不得低于元件金属在工作状态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对于 0 ℃以下的金 属温度,设计温度不得高于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最低温度。 低温容器的设计温度按附录 C(标准的附录)确定。 容器各部分在工作状态下的金属温度不同时,可分别设定每部分的设计温度。 元件的金属温度可用传热计算求得,或在已使用的同类容器上测定,或按内部介质 温度确定。 3.5.3 对有不同工况的容器,应按最苛刻的工况设计,并在图样或相应技术文件中注明 各工况的压力和温度值。 3.5.4 载荷 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载荷: a) 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 b) 液体静压力; 需要时,还应考虑下列载荷: c) 容器的自重(包括内件和填料等),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压力试验状态下内装 物料的重力载荷; d) 附属设备及隔热材料、衬里、管道、扶梯、平台等的重力载荷; e) 风载荷、地震力、雪载荷; f) 支座、底座圈、支耳及其他形式支撑件的反作用力; g) 连接管道和其他部件的作用力; h) 温度梯度或热膨胀量不同引起的作用力; i) 包括压力急剧波动的冲击载荷; j) 冲击反力,如由流体引起的反力等; k) 运输或吊装时的作用力。 3.5.5 厚度附加量
GB150-1998 厚度附加量按式(3-1)确定: C=C1+C2 …………3-1) 式中:C——厚度附加量,mm C1——钢材厚度负偏差,按35.5.1,mm C2——腐蚀裕量,按3.5.52,mm 551钢材厚度负偏差 钢板或钢管的厚度负偏差按钢材标准的规定。当钢材的厚度负偏差不大于0.25mm, 且不超过名义厚度的6%时,负偏差可忽略不计。 3.552腐蚀裕量 为防止容器元件由于腐蚀、机械磨损而导致厚度削弱减薄,应考虑腐蚀裕量,具体规 定如下 a)对有腐蚀或磨损的元件,应根据预期的容器寿命和介质对金属材料的腐蚀速率 确定腐蚀裕量 b)容器各元件受到的腐蚀程度不同时,可采用不同的腐蚀裕量 c)介质为压缩空气、水蒸汽或水的碳素钢或低合金钢制容器,腐蚀裕量不小于 lmm。 356壳体加工成形后不包括腐蚀裕量的最小厚度 a)对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容器,不小于3mm; b)对高合钢制容器不小于2mm。 36许用应力 3.6.1本标准所用材料的许用应力按第4章选取。确定许用应力的依据为:钢材(除螺 栓材料外)按表3-1,螺栓材料按表3-2。 表3-1 材料 许用应力 取下列各值中的最小值,MPa 碳素钢、低合金钢 obos os od on 301616151.0 高合金钢 bo、(oo2)o(G2)σbo 3015 151510 )对奥氏体高合金钢制受压元件,当设计温度低于蠕变范围,且允许有微量的永久变 形时可适当提高许用应力至09:(02),但不超过q2。此规定不适用于法兰或 15 其他有微量永久变形就产生泄露或故障的场合
GB 150-1998 6 厚度附加量按式(3-1)确定: C=C1+C2 …………………(3-1) 式中: C ──厚度附加量,mm; C1──钢材厚度负偏差,按 3.5.5.1,mm; C2──腐蚀裕量,按 3.5.5.2,mm 。 3.5.5.1 钢材厚度负偏差 钢板或钢管的厚度负偏差按钢材标准的规定。当钢材的厚度负偏差不大于0.25mm, 且不超过名义厚度的 6%时,负偏差可忽略不计。 3.5.5.2 腐蚀裕量 为防止容器元件由于腐蚀、机械磨损而导致厚度削弱减薄,应考虑腐蚀裕量,具体规 定如下: a) 对有腐蚀或磨损的元件,应根据预期的容器寿命和介质对金属材料的腐蚀速率 确定腐蚀裕量; b) 容器各元件受到的腐蚀程度不同时,可采用不同的腐蚀裕量; c) 介质为压缩空气、水蒸汽或水的碳素钢或低合金钢制容器,腐蚀裕量不小于 1mm 。 3.5.6 壳体加工成形后不包括腐蚀裕量的最小厚度: a) 对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容器,不小于 3mm ; b) 对高合钢制容器,不小于 2mm 。 3.6 许用应力 3.6.1 本标准所用材料的许用应力按第 4 章选取。确定许用应力的依据为:钢材(除螺 栓材料外)按表 3-1,螺栓材料按表 3-2 。 表 3-1 材 料 许用应力 取下列各值中的最小值,MPa 碳素钢、低合金钢 sb ss ss s s t D t n t 3.0 1.6 1.6 1.5 1.0 高合金钢 sb ss s ss s s s t t D t n t 3 0 15 15 15 10 0 2 0 2 1 . ( ) . ( ) . . . . . ) 1) 对奥氏体高合金钢制受压元件,当设计温度低于蠕变范围,且允许有微量的永久变 形时,可适当提高许用应力至 0 9 0 2 . ( ) ss s . t t ,但不超过 ss (s ) . 0.2 15 。此规定不适用于法兰或 其他有微量永久变形就产生泄露或故障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