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 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第9 列第18、19行之和。 二十三)第9栏“其中∶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 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 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 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二十四)第10栏“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 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艻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艻务销 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 务的销售额。 (二十五)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 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销项 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 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 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 行之和第14列第7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
6 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 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 9 列第 18、19 行之和。 (二十三)第 9 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 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 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 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二十四)第 10 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 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 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 务的销售额。 (二十五)第 11 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 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销项 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 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 10 列第 1、3 行之和-第 10 列第 6 行)+(第 14 列第 2、4、5 行之和-第 14 列第 7 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
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 二十六)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 扣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 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二十七)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 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实施之日前 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 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纳税人(下同)。其试点实施 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以下称为货物和劳 务挂账留抵税额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试点实施之日的税 款所属期填写“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未留 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劳务 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按试 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 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以后
7 第 10 列第 6 行+第 14 列第 7 行。 (二十六)第 12 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 扣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 月数”=《附列资料(二)》第 12 栏“税额”。 (二十七)第 13 栏“上期留抵税额”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 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实施之日前 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 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纳税人(下同)。其试点实施 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一 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以下称为货物和劳 务挂账留抵税额。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试点实施之日的税 款所属期填写“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 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劳务 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按试 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 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以后
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 年累计”填写。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 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2.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本月数”和“本年 累计 其他纳税人是指除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之 外的纳税人(下同)。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 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O″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 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二十八)第14栏“进项税额转岀″:填写纳税人已经抵 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 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二十九)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 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 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三十)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 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8 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 年累计”填写。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 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2.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本月数”和“本年 累计”。 其他纳税人是指除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之 外的纳税人(下同)。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 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二十八)第 14 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纳税人已经抵 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 月数”=《附列资料(二)》第 13 栏“税额”。 (二十九)第 15 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 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 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三十)第 16 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 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的纳税检査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8 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 (三十—)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纳税人本期 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二)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 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 算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货物和劳务 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 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 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 的数据。 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13栏 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 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11栏“销 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 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销项税额
9 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附列资料(一)》第 8 列第 1 至 5 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 19 栏。 (三十一)第 17 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纳税人本期 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二)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 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 算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货物和劳务 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 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 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 的数据。 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 13 栏 “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 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 11 栏“销 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 “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 10 列第 1、3 行之和-第 10 列第 6 行)÷第 11 栏“销项税额
一般项目”列“本月数”×100%。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 式计算填写 2.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 年累计”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 算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 式计算填写。 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 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 —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 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 列“本年累计′ 2.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 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 三十四)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 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0 “一般项目”列“本月数”×100%。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 式计算填写。 2.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 年累计”: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 算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 式计算填写。 (三十三)第 19 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 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 11 栏“销项税额” “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 项目”列“本月数”-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 列“本年累计”。 2.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 11 栏“销项税 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 “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 (三十四)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 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