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合同目录 第一条定义 第二条合同范围 第三条合同价格 第四条支付条件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第七条税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合同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第七条 税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略) 附件二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三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方法(略)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市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国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 件 附件一 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略) 附件二 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三 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方法(略)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
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 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2.“出让方”是指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 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 理和财产继承者。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市,名 称 工厂
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 年 _ 月 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 2.“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 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 理和财产继承者。 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 称 工厂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 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 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 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 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 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 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 同 范 围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 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 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 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 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 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
商签订合同。 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 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 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 个月开始,按日历 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合 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 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 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款规定开出的
商签订合同。 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 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 同 价 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 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 个月开始,按日历 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合 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 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 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款规定开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