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劳动工资统计合帐 (200 年度 单 位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核算形式 企业、事业、机关类别 国民经济部门及行业: 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统计员姓名 昆明市统计局编印
1 昆明市劳动工资统计台帐 (200 年度) 昆明市统计局编印 单 位 名 称 按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分 组 核 算 形 式 企 业 、 事 业 、 机 关 类 别 国 民 经 济 部 门 及 行 业 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主 管 单 位 名 称 统 计 员 姓 名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 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说明 、劳动工资统计的任务和要求 劳动工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 反映劳动力的数量、构成、分配使用,増减变动及工资、福利等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劳动工资政策,进行 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 二、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台帐的目的是为了使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工资的统计管理,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 保证准确、及时、全面、系统、连续地做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汇总工作。冋时,使各单位能够及时地 比较和分析本单位劳动工资的增减变动情况,为各有关方面的调查和査询做到及时、方便、系统地提供数据和情况 注意的问题 1、台帐中各项指标计算的范围、口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执行。如有同现行统计报表制度相抵触的,请按新的劳动工资政策规定执行,要严格执行《统计法》,不得虚报、 瞒报和伪造。 2、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台帐的搜集、整理、登记和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 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说 明 一、劳动工资统计的任务和要求 劳动工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 反映劳动力的数量、构成、分配使用,增减变动及工资、福利等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劳动工资政策,进行 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 二、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台帐的目的是为了使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工资的统计管理,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 保证准确、及时、全面、系统、连续地做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汇总工作。同时,使各单位能够及时地 比较和分析本单位劳动工资的增减变动情况,为各有关方面的调查和查询做到及时、方便、系统地提供数据和情况。 三、注意的问题 1、台帐中各项指标计算的范围、口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执行。如有同现行统计报表制度相抵触的,请按新的劳动工资政策规定执行,要严格执行《统计法》,不得虚报、 瞒报和伪造。 2、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台帐的搜集、整理、登记和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3、坚持按月统计登记,年终要随同年报一起送主管部门和政府统计部门审核。 4、年报汇总如有误差调整,必须写出文字说明附后备查。 5、一年结束后,要作为单位档案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3 3、坚持按月统计登记,年终要随同年报一起送主管部门和政府统计部门审核。 4、年报汇总如有误差调整,必须写出文字说明附后备查。 5、一年结束后,要作为单位档案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构成项目填报解释 、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 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 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非在岗职工) 职工按是否在岗分为在岗职工和非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包括由单位派出学习、劳务及病伤产假且仍由单位 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非在岗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 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指上述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从本单位领取的生活 费 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退出工作岗位,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 职工
4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构成项目填报解释 一、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 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 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非在岗职工)。 职工按是否在岗分为在岗职工和非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包括由单位派出学习、劳务及病伤产假且仍由单位 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非在岗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 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指上述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从本单位领取的生活 费。 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退出工作岗位,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 职工
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 称或在1984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 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 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职能机构、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 (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工资总额 1、工资总额构成指将工资总额按其职能及发放形式区分为若干项目。包括:计时和计件标准工资、各种奖金、 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等 a.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 的劳动报酬。计时和计件标准工作填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5 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 1983 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 称或在 1984 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 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 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职能机构、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 (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资总额 1、工资总额构成指将工资总额按其职能及发放形式区分为若干项目。包括:计时和计件标准工资、各种奖金、 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等。 a.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 的劳动报酬。计时和计件标准工作填报的内容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