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 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告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 号: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特 别 告 知
、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 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 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 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ˆ'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 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査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 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 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 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 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 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 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 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 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 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 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 ,该房屋(口已/口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 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 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 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 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 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口身份证/口营业执照)及 等真 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口身份证/□营业执照)及 等真 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 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 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 为: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 等真 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 等真 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口甲方 /口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口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 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 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 向甲方提出(口书面/口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 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口书面/口口头)通知对方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 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 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 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 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