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1、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 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 理制度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1、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 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 理制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2、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申 请报告并附送有关材料。 (2)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 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 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 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由财政部 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4)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 理工商登记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2、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申 请报告并附送有关材料。 (2)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 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 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 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由财政部 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4)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 理工商登记
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 申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址、登记会计账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 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 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二、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 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址、登记会计账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 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 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代理记账 (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 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 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 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 ——(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 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 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 及时予以更正、补充